一是创新两大机制,建立生态屏障。近年来,渝中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和市级总河长令,各级河长严格巡河查河,定期研究调度河长制工作,分解实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志愿河长“四长联防”协作机制,与友邻区县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构建“1+7+N”渔政协助巡护网格管理,深化部门协同,开展执法联动,十年禁渔成效明显,“候鸟徙居、鱼翔浅底”成为新常态。
二是突出“三水共治”,抓好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建成河流智能监控系统14套、水质自动监测站4座,河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稳定。以最小化人为干预,对江心珊瑚坝岛及周边滩涂约74万平方米消落区实施低干预生态修复。新建、改造管网74公里,清掏排水管网约1300公里;全面实施45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配备污染物储存装置120余套,持续推进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置,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三是聚力岸线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突出岸线保护修复,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常态化清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开展节能降碳岸电改造,辖区13座营运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完成68艘运输船舶受电设施标准化改造,年均减少有害气体排放超3500吨。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珊瑚公园全面开放,东水门至黄沙溪8公里滨水步道全市率先贯通,完成生态修复171万平方米,消落区风貌有效改善,打造出绿色生态、焕然一新的滨水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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