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将获得增发国债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从项目登记、入库到财政指标下达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严格按预算执行,防止超预算投资和资金浪费。
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核。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按程序和规定对发票、合同、工程量、采购订单等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每一笔支付经得起检验。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增发国债资金支付12282.93万元,支付率30%。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落实“一项目一台账一专班”责任制,对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周调度半月研判月通报季晾晒”,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安全,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全面完成月度、季度、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人员能力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财务培训,重点对国债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最新财政政策和资金管理知识进行专项学习,确保财务人员能够守好底线、坚持原则,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国债资金支付,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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