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早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并予以公示公告。全面落实全区40个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责任和3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监测巡查、预警转移“三类责任人”,建立职责明晰、流程规范、运行闭环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督查。成立9个防汛督导组,聚焦防洪薄弱点、小水电、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环节,对标“八张风险清单”,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防汛风险隐患排查,累计排查点位462处,针对性下达整改建议意见47条。
三是夯实基础。总结复盘洪灾典型案例,积累防汛减灾工作经验,督促指导修订完善超标准洪水、山洪灾害防御等应急预案62个,集中组织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监测系统检修,通畅率达98%以上。组织基层防灾责任人员上岗培训168人次,开展防汛减灾应景式实战演练26场次。全面提升防汛应急仓库功能,对救生船、发电机等物资进行维修养护,新购防汛物资50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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