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放水安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协调机制,城口分类制定完善乡(镇)、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任务清单。加强政企沟通衔接,及时通报共享水库水电站以及相关河道安全风险信息,找准辖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针对性部署,切实防范放水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放水安全预警管理。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完善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明确水库水电站放水相关责任人。根据放水下泄流量、时间、受影响区域等要素,完善预警时间、方式、流程、范围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叫应”机制,在沿河建设预警设备,通过电话、应急广播、蜂鸣警报等方式提前发布警示信息,劝导涉险人员及时撤离。
三是强化放水安全河道管理。加强安全巡查和日常管护,完善水利工程及其蓄水区域、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河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水电站严格调度预警管理,按照规定及程序调度运行;乡(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增加巡河频次,夯实河道安全管理。
四是强化放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责任清单,完善闭环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聚焦放水安全预警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对河道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等重点环节以及违规网红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缺陷隐患。
五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警示通报。完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升放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出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应对。厘清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因放水造成安全事故的,做到“一案三查”。
六是加强宣传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易发生溺水的危险水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放水安全防范专题宣传,完善警示提醒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公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沿岸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构筑放水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