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位于长江北岸汤溪河一级支流小溪沟上游马龙沟与董家沟汇合口下游80米处,水库坝址距云阳新县城71公里,该工程由梅峰水库工程、清岩溪借水工程、青龙咀渠首取水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和配套电站工程六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1053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5.47万亩,解决供水区近30万人的饮水,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主,兼有发电和改善三峡库区移民安置条件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
按照市政府领导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梅峰水利工程(一期)竣工阶段移民安置市级验收的请示》(云阳府文〔2023〕5号)上的批示要求,2023年3月2日至3日,市水利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云阳县人民政府、重庆市水投集团、项目业主、项目设计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开展了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依据有关验收规程,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报告和讨论评议,通过《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并对该工程在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2023年7月4日,我局收到《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云阳府函〔2023〕119号),经市级验收委员会复核,认为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任务和投资已完成,具备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通过条件。为此,我局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代拟稿)》,现报请市政府审定。
妥否,请批示。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代拟稿)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表
3.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梅峰水利工程(一期)竣工阶段移民安置市级验收的请示(云阳府文〔2023〕5号)
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送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报告的函(渝水函〔2023〕95号)
5.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云阳府函〔2023〕119号)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余棋林;联系电话:13983267001)
附件1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
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代 拟 稿)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开展梅峰水利工程(一期)竣工阶段移民安置市级验收的请示》(云阳府文〔20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通过验收。
二、请你县按照验收委员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巩固征地移民安置成果,推动工程早日竣工验收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 7月 日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7月 日印发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审批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请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