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3项措施来强化河道岸线管理保护。首先,明晰河道管理红线。在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510条河流名录公布的基础上,持续梳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626条河流名录,进一步精确河道管理保护对象,并持续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道管理保护界限。同时,强化河道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执行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坚持“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原则,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建立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检查制度,制定年度监管检查计划,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监督检查、测量技术复核等多种方式对涉河项目实施监管。2018年以来,我们累计对400余个涉河建设项目实施了现场监管,对350余个项目开展了测量技术复核,发现批建不符、侵占行洪断面等涉河问题60余个,均督促业主、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并验收销号,全面做到涉河项目闭环管理。此外,我们还将持续提高河道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智慧河长”信息化平台,推进“河道智管”子应用落地实战,充分应用遥感卫星、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河道岸线信息化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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