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走进水利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405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设〔2024〕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三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指导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2024年三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质量抽查涵盖3个区县审批的5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中:新建水库项目4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个。专家组对抽查项目开展了踏勘,并在现场将抽查发现的问题与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总体来看,本次抽查的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一般。抽查发现较重及以上等级的问题共19个,其中:严重4个,较重15个;分别为:万盛经开区关坝镇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个严重,3个较重)、麻沙沟水库工程(2个严重,4个较重);彭水县茂云水库工程(1个较重);秀山县红岩水库工程(4个较重)、小贵水库工程(3个较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工作不够、深度不足。如:秀山县红岩水库工程未查明天然铺盖防渗段(右岸帷幕防渗部分)的分布、厚度、渗透性等。万盛经开区麻沙沟水库工程水库成库条件评价不充分,缺库区邻谷、河间地块、山坪塘蓄水情况、库坝区岩体岩溶条件评价。

    (二)设计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如:万盛经开区关坝镇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用降正常蓄水位方案满足防洪能力达标要求,未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对水库原有功能、任务的影响论证不充分,且未见相关依据证明。

    (三)强制性条文执行不到位。本次抽查发现5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共13条。如:彭水县茂云水库工程工程河段历史洪水调查推流比降依据不充分,且与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计算采用比降不一致,不满足《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2.4.1条。

    三、有关要求

    (一)迅速复核整改。市水利局将把本次抽查结果上报“八张问题清单”系统。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根据此通报内容和现场专家交流有关意见迅速开展复核整改,并于2025110日前将复核整改情况报送市水利局备案。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专家日常考核,严把审批质量关。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成果质量责任制,加强内部质量管控。

    (三)重视强制性条文执行。本次抽查所有项目均存在为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问题,且集中在水文专业。审查单位或专家、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规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定期警示约谈。市水利局将参照《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每半年对抽查发现问题较多项目的有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警示约谈标准: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通报中单个项目严重问题超过3个(含本数,下同),或较重问题超过7个;折算公式:1个严重问题=2个较重问题。

    附件:2024年三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问题清单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12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附件

    2024年三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问题清单

    序号

    问题描述

    严重程度

    备 注

    万盛经开区

    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关坝镇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市创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防洪能力达标整治方案比选不充分,设计采用降正常蓄水位方案,未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对水库原有功能、任务的影响论证不充分,且未见相关依据证明。

    严重

    不符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办运管〔2022〕195号)第1.0.5、4.0.2、5.2.1、5.2.2条

    (2)

    新(改)建溢洪道、右岸放水设施(闸阀井、取水管道)等未作勘测评价;大坝结构计算参数、部分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不合理。

    严重

    不符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办运管〔2022〕195号)第3.0.5条、1.0.3条

    (3)

    缺历史洪水调查及推流;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合理性分析不充分。缺泥沙淤积及水面线计算、调度运行方案及初期蓄水计划。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2.4.1条(强条)、第4.3.7条(强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办运管〔2022〕195号)第4.0.6条

    (4)

    未见左岸放水设施渗漏、局部排水棱体变形、坝顶裂缝、溢洪道边墙渗漏的部位、状况及原因评价;未见近坝左岸不稳定岸坡评价。

    较重

    不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第7.3.2、7.3.3、7.3.8条

    (5)

    废除原放水设施未经充分论证。

    较重

    不符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办运管〔2022〕195号)5.6.6条

    2

    万盛经开区麻沙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

    产流参数采用盆缘山区、汇流参数采用盆地丘陵区不合适,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偏小,合理性分析不充分。

    严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1.0.9条(强条)、第2.1.2条(强条)、第4.3.7条(强条)

    (2)

    缺坝基岩层面或层面裂隙抗剪(断)强度参数、坝基抗滑稳定地质评价,未见向下游缓倾结构面的稳定性计算。

    严重

    不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第5.3.1条;《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18)第 6.4.2条

    (3)

    历史洪水调查重现期、比降依据不足。水位流量关系曲线高水延长无历史调查洪痕支撑。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第3.5.2条,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2.4.1条(强条)、《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20)第5.3.7条(强条)

    (4)

    水库成库条件评价不充分,缺库区邻谷、河间地块、山坪塘蓄水情况、库坝区岩体岩溶条件评价。

    缺输水线路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勘测评价(高位水池、泵站)。

    较重

    不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第4.2.2、5.6.1条

    (5)

    水工设计与地质评价不符,如水腐蚀性、抗滑稳定、坝体建基面、帷幕防渗等。

    较重

    不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第5.3.1条、《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18)第 7.2.1、7.4.4、8.5.7条

    (6)

    溢洪道设计未充分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未对“阶梯+消力池”方案进行水力计算及成果应用分析。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第6.7.1条;《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18)第 5.1.9、5.1.10条

    彭水县

    1

    彭水县茂云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工程河段历史洪水调查推流比降依据不充分,且与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计算采用比降不一致。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2.4.1(强条)

    秀山县

    1

    秀山县红岩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缺参证站分期洪水计算成果及统计参数。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3.4.5(强条)、第3.5.5条。

    (2)

    水库防洪、生态规模论证不充分。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第5.2.6、5.8.2条

    (3)

    未查明天然铺盖防渗段(右岸帷幕防渗部分)的分布、厚度、渗透性等。

    较重

    不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第5.2.3条

    (4)

    未见库岸边坡工程稳定分析成果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第6.10条

    2

    重庆市秀山县小贵水库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秀山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

    综合瞬时单位线设计洪水计算成果有误,设计洪水合理性分析不足。

    缺工程河段历史洪水调查,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缺历史洪水考证。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无测站布置 。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1.0.9条(强条)、第2.4.1条(强条)、第4.3.7条(强条)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20第5.3.7条(强条)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第3.11.2条、《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T34-2023)第6.2.1、8.5(e)条。

    (2)

    未见坝肩边坡工程稳定分析成果。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13)第6.10条

    (3)

    未见陡坡段坝体的基础接触灌浆设计。坝肩基础建基面确定论证不充分。

    较重

    不符合《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18)第 7.1.5 、 7.2.1 条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三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