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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215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4〕2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20日夜间到21日白天,大部地区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21日夜间到22日白天,东南部局地大雨。据水文部门预测,段溪河、普子河等14条中小河流出现58米的水位涨幅或超警戒水位,泥溪河、后灶河等18条中小河流出现35米的水位涨幅,流料河、细沙河等33条中小河流出现13米的水位涨幅。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62010时,针对19日夜间至21日白天有暴雨、局地大暴雨和中小河流涨水风险较高的有关区县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62012时,针对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巴南、两江新区、高新区、永川、璧山、江津、綦江、万盛经开区、南川、涪陵、丰都、万州、云阳、奉节、武隆、彭水、石柱、黔江、酉阳、秀山等26个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防洪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充分考虑降雨落区和雨强的不确定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组织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涉水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

    三是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降雨和涨水情况,适时启动本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并及时上报雨、水、工、险(灾)情信息。

    四是局属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和在建水利工程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及时为基层防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

    重庆市水利局

    202462012


    报:水利部防御司、长江委防御局、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620日印发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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