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238-76-01-059438)和《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7.3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550.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96.97万元,方案新增1153.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95.54万元,植物措施133.14万元,监测措施99.4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36.61万元,独立费用158.71万元,基本预备费61.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53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巫溪县 | ||||||||||
项目规模 |
Ⅲ等中型水利工程 |
总投资(万元) |
116889.14 |
土建投资(万元) |
60186.35 | ||||||||||
动工时间 |
2023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97.36 |
永久占地(hm2) |
81.76 |
临时占地(hm2) |
15.60 | ||||||||||
土石方量(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枢纽工程 |
坝枢工程 |
77.88 |
112.56 |
59.17 |
0.73 | ||||||||||
电站工程 |
1.64 |
0.60 |
|||||||||||||
渣场 |
1.25 |
1.83 |
|||||||||||||
道路工程 |
28.52 |
4.92 |
22.06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55 |
0.67 |
|||||||||||||
景观回填区 |
0.64 |
24.81 |
|||||||||||||
古树保护区 |
1.08 |
||||||||||||||
料场 |
9.10 |
9.10 |
|||||||||||||
小计 |
119.58 |
155.57 |
59.17 |
22.79 | |||||||||||
输水工程 |
输水建筑物 |
9.70 |
9.96 |
||||||||||||
施工道路 |
0.31 |
0.40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11 |
0.15 |
|||||||||||||
小计 |
10.12 |
10.51 |
|||||||||||||
合计 |
129.70 |
166.08 |
59.17 |
22.7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7.36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587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88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枢纽工程防治去 |
坝枢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大坝左右岸C20砼截水沟2302m 溢洪洞C20砼截水沟321m 泄洪洞C20砼截水沟231m 取水口C20砼截水沟165m 取水隧洞C20砼截水沟26m 管理房开挖边坡坡顶及坡脚C20砼截排水沟243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2.08万m3 土地整治4.04hm2 覆土1.21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12525株 撒播种草4.04hm2 |
方案新增: 覆盖无纺布50000m2 | |||||||||||
电站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φ114 UPVC雨水管76.6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05万m3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25m、覆盖无纺布500m2 | |||||||||||||
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上坝公路设置C20砼截排水沟1568m 左岸大坝与深孔泄洪洞连接段道路设置C20砼截排水沟368m 管理房进场道路设置C20砼截排水沟243m 电站进场道路共设置C20砼截排水沟2198m 表土剥离0.09万m3 土地整治0.30hm2 覆土0.12万m3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56万m3 土地整治0.24hm2 覆土0.07万m3 |
方案新增: 行道树500株 植树600株 撒播种草0.34hm2 |
主体设计: C20砼排水沟150m 覆盖密目网2000m2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渣墙6000m 临时撒播0.62hm2 覆盖无纺布1000m2 | ||||||||||||
景观回填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C20砼排水沟830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64万m3 |
主体设计: 景观绿化31087m2 |
方案新增 覆盖无纺布10000m2 | ||||||||||||
古树保护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260m 沉沙池2座 覆盖无纺布2000m2 | ||||||||||||||
渣场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排洪渠305m Φ1820Q235B螺旋钢管765m 消能井1座 表土剥离0.83万m3 土地整治3.26hm2 覆土1.30万m3 方案新增: C20砼挡渣墙67m C20砼排水沟1120m 沉沙池4座 排水盲管305m 表土剥离0.42万m3 土地整治1.50hm2 覆土0.45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3750株 撒播种草1.50h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渣墙450m 临时撒播0.60hm2 覆盖无纺布1000m2 | ||||||||||||
料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2550m 沉沙池4座 | ||||||||||||||
临时堆料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1100m 沉沙池6座 干砌块石挡墙1050m 覆盖无纺布10000m2 临时撒草2.17hm2 | ||||||||||||||
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渣墙90m 临时排水沟180m 沉沙池2座 覆盖无纺布1000m2 临时撒草0.35h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表土剥离0.17万m3 土地整治0.70hm2 覆土0.28万m3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03万m3 土地整治0.13hm2 覆土0.04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325株 撒播种草0.13hm2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480m 沉沙池4座 | ||||||||||||
输水工程防治区 |
输水建筑物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C20砼截水沟长410m 恢复道路边沟及农田沟渠240m 表土剥离0.33万m3 土地整治3.02hm2 覆土0.48万m3 恢复浆砌块石田坎500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31万m3 土地整治3.46hm2 覆土0.42万m3 |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3.46hm2 |
方案新增: 覆盖无纺布10000m2 钢挡板140m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4944.75m | |||||||||||
施工道路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表土剥离0.09万m3 土地整治0.36hm2 覆土0.14万m3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07万m3 土地整治0.36hm2 覆土0.11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900株 撒播种草0.36hm2 |
主体设计: 临时排水沟2000m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2000m 临时撒草面积0.12hm2 覆盖无纺布5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表土剥离0.03万m3 土地整治0.11hm2 覆土0.05万m3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03万m3 土地整治0.18hm2 覆土0.05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450株 撒播种草0.18hm2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长450m 沉沙池6座 覆盖无纺布500m2 | ||||||||||||
投资(万元) |
2241.43(新增295.54) |
506.18(新增133.14) |
414.65(新增336.61)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550.30(新增1153.33) |
独立费用(万元) |
158.71 | ||||||||||||
监理费(万元) |
18.17 |
监测费(万元) |
99.40 |
补偿费(万元) |
68.53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实 |
法定代表人 |
张昌劲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2栋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 | ||||||||||||
邮编 |
400020 |
邮编 |
4058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憬 13***024 |
联系人及电话 |
石兴燕 15***00 | ||||||||||||
传真 |
023-88***55 |
传真 |
51***50 | ||||||||||||
电子信箱 |
92***09@qq.com |
电子信箱 |
24***52@qq.com | ||||||||||||
附件2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0月3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巫溪县水利局、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各专家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1月27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7.3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位于巫溪县凤凰镇,水库坝址位于大宁河支流柏杨河中游双纸厂河段,水库灌区位于凤凰镇双凤村、七星村、石龙村及木龙村。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具有以城镇供水、防洪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的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70万m3。工程由枢纽工程、电站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管理房、交通工程和景观回填及古树保护等其他工程组成。电站工程包括1#、2#电站。输水工程包括管道3条,总长6.69km,其中:柳园干管长1.95km、凤凰支管长2.88km、双凤支管长1.86km,全部采用埋管敷设。根据建设需要,枢纽工程区布设施工道路长11.03km,新增临时占地1.51hm2;弃渣场3处,新增临时占地5.66hm2;料场1座(元宏寺料场),占地7.02hm2,位于库区范围内;临时堆料场3处,占地3.62hm2,全部位于枢纽及库区范围内;表土堆放场1座,占地0.35hm2,位于库区范围内;施工生产生活区建筑面积5200m2,新增临时占地0.83hm2。输水工程区布设施工道路长3.20km,新增临时占地0.7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建筑面积6100m2,新增临时占地0.29hm2。工程总占地面积97.36hm2,其中:永久占地81.76hm2,临时占地15.60hm2。工程挖方129.70万m3(含表土剥离5.73万m3),填方166.08万m3(含表土回覆5.73万m3),借方59.17万m3,弃方22.79万m3。借方全部来源于文家嘴料场外购,弃方全部运至规划弃渣场集中堆存。工程已于2023年2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5月完工,总工期52个月。建设单位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116889.1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186.35万元。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3〕1号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较清楚。
(三)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设置弃渣场3处,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所属县水利、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地方乡镇和土地权属人村委会同意。弃渣场除2#弃渣场涉及基本农田,堆渣前须取得有关部门用地许可手续外,不存在其他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弃渣场选址基本合理,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与要求。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46.23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87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4887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等2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其中枢纽工程防治区划分为坝枢工程、电站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回填、古树保护、弃渣场、料场、临时堆料场、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库区等11个防治亚区;输水工程防治区划分为输水建筑物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3个防治亚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枢纽工程防治区
(1)坝枢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库内规划表土堆放场。施工过程中,在大坝、溢洪洞、泄洪洞、取水口、取水隧洞、管理房等开挖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在管理房开挖边坡坡脚设置排水沟;对开挖裸露土质坡面和松散堆渣等区域采用无纺布覆盖。施工后期,对大坝下游永久范围内的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对稀疏林地进行补植。
(2)电站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库内规划表土堆放场。施工过程中,对开挖裸露土质坡面和松散堆渣等区域采用无纺布覆盖;在1#电站北侧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对场内建筑物周边布设雨水管网。
(3)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目前,部分料场进场道路汇水侧已实施C20砼排水沟,路基边坡已实施无纺布覆盖。后续施工中,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堆存及保护;道路挖方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对填方边坡坡脚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开挖裸露边坡采取无纺布覆盖;路基边坡成形后采取植草护坡;道路汇水侧布设排水沟。工程完工后,扩建道路作为地方道路予以保留,新建道路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4)景观回填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库内规划表土堆放场。施工过程中,在该区周边布设排水沟;对开挖裸露土质坡面和松散堆渣等区域采用无纺布覆盖。工程完工后,对回填平台进行景观绿化。
(5)古树保护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在围堰上边坡外侧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河道;对开挖裸露土质坡面和松散堆渣等区域采用防雨布覆盖。
(6)弃渣场防治亚区
堆渣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在场内,并做好临时挡拦和撒草籽绿化;在弃渣场堆渣边坡坡脚布设挡渣墙,堆渣体沟底布设排水盲管,四周布设永久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顺接下游水系。堆渣过程中,对弃渣进行分层堆放、分层碾压。堆渣完成后,堆渣边坡采取植树种草防护,堆渣平台采取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7)料场防治亚区
开采前,在料场开挖边坡坡顶布设临时截水沟,截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开采过程中,根据排水需要,对开采区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
(8)临时堆料场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料场边坡坡脚布设干砌石临时挡拦,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降雨期间对堆料区采取无纺布覆盖。堆料结束后,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9)表土堆放场防治亚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表土堆放完毕后,表土堆场采取撒播种草+防雨布覆盖。工程完工后,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10)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在场内,并做好临时挡拦、无纺布覆盖和撒草籽绿化等措施。场地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施工场地场平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防护。工程完工后,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11)库区防治亚区
该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生态修复为主。
2.输水工程防治区
(1)输水建筑物区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管道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于管道两侧作业带内,并做好表土临时挡拦、无纺布覆盖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管道上游汇水大的边坡坡顶布设C20砼截水沟;对管道开挖下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对开挖裸露边坡、临时堆渣等区域采取无纺布覆盖。施工末期,对因管道施工破坏的道路边沟、农田沟渠等进行恢复;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2)施工道路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堆存及保护。施工中,对填方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对裸露边坡采取无纺布覆盖;道路边坡成形后采取植草护坡;道路填方坡脚及汇水侧设置C20砼排水沟。工程完工后,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3)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表土堆存及保护。场地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施工场地场平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防护。工程完工后,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静态总投资3550.3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96.97万元,方案新增1153.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95.54万元,植物措施133.14万元,监测措施99.4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36.61万元,独立费用158.71万元,基本预备费61.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530万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一)工程弃方必须运至指定弃渣场集中堆放,严格按照弃渣场堆置方案组织施工,严禁弃渣场超高超界堆放。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弃渣场地质勘察成果,加强弃渣场挡拦及排水设计,复核弃渣场安全稳定性,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二)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弃方乱堆乱放,落实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表: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95.54 |
1945.89 |
2241.43 |
295.54 |
1945.89 |
2241.43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284.32 |
1703.26 |
1987.58 |
284.32 |
1703.26 |
1987.58 |
0 |
二 |
输水工程 |
11.22 |
242.63 |
253.85 |
11.22 |
242.63 |
253.85 |
0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33.14 |
373.04 |
506.18 |
133.14 |
373.04 |
506.18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125.30 |
373.04 |
498.34 |
125.30 |
373.04 |
498.34 |
0 |
二 |
输水工程 |
7.84 |
7.84 |
7.84 |
7.84 |
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99.40 |
99.40 |
99.40 |
99.40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80.65 |
80.65 |
80.65 |
80.65 |
0 | ||
二 |
输水工程 |
18.75 |
18.75 |
18.75 |
18.75 |
0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336.61 |
78.04 |
414.65 |
336.61 |
78.04 |
414.65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211.33 |
56.29 |
267.62 |
211.33 |
56.29 |
267.62 |
0 |
二 |
输水工程 |
125.28 |
21.75 |
147.03 |
125.28 |
21.75 |
147.03 |
0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58.71 |
158.71 |
158.71 |
158.71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128.78 |
128.78 |
128.78 |
128.78 |
0 | ||
二 |
输水工程 |
29.93 |
29.93 |
29.93 |
29.93 |
0 | ||
Ⅰ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023.40 |
2396.97 |
3420.37 |
1023.40 |
2396.97 |
3420.37 |
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61.40 |
61.40 |
61.40 |
61.40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49.82 |
49.82 |
49.82 |
49.82 |
0 | ||
二 |
输水工程 |
11.58 |
11.58 |
11.58 |
11.58 |
0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68.530 |
68.530 |
68.530 |
68.530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57.44 |
57.44 |
57.44 |
57.44 |
0 | ||
二 |
输水工程 |
11.09 |
11.09 |
11.09 |
11.09 |
0 | ||
静态总投资(Ⅰ+Ⅱ+Ⅲ) |
1153.33 |
2396.97 |
3550.30 |
1153.33 |
2396.97 |
3550.30 |
0 | |
一 |
枢纽工程 |
937.64 |
2132.59 |
3070.23 |
937.64 |
2132.59 |
3070.23 |
0 |
二 |
输水工程 |
215.69 |
264.38 |
480.07 |
215.69 |
264.38 |
480.07 |
0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