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状态、科学制定运管措施的重要手段,为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水库效益提供科学依据。在近期市水利局组织的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不熟悉、个别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承担工作现象。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资质为水利行业丙级,经中介服务超市抽取后承揽了南川区灰河水库(最大坝高30.6m)安全评价工作,且中标后未及时反馈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问题;南川区水利局作为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和大坝安全评价成果审查时未严格把关,导致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出现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问题。为切实维护水利勘察设计市场良好秩序,并举一反三,现对南川区水利局、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引以为戒,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学习,掌握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安全评价资质规定和成果质量的审核把关,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等市场主体要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特此通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有关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