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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867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水保〔2022〕1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比选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3年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比选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2〕16号)要求,结合区县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2日,采用视频形式召开。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市水利局17楼会议室。

分会场:各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比选小组成员(市财政局农业处、市水利局水保处、财务处各1人、特邀专家4名),有关工作人员。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监督。

分会场:各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流程

(一)由申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照项目比选评分标准,汇报《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主要包括:小流域选定过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与问题、小流域规划发展定位和现有产业基础、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总平面图)、与其他部门项目或社会投资项目结合情况、项目总投资和筹措方式、项目实施综合效益、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汇报采用PPT或视频形式,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工作交流问答;

(三)比选小组独立打分,并现场亮分。

(四)当场统计并公布竞争评分结果。

(五)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区县日常水土保持得分情况见附件1,有异议的请于11月1日前反馈水土保持处。

(二)请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保障工作。请各有关区县按照附件2明确的日程安排做好视频调试,提前15分钟就会。

(三)特邀专家参会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有关区县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与要求。

附件:1.参加比选区县水土保持日常工作得分

      2.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比选日程安排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周光琪,联系电话:89187571,13896159126;

           汪洋,联系电话:88707135



附表1 参加比选区县水土保持日常工作得分情况


序号

区县

水利部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图斑核查整改销号率(%)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及系统录入情况

总扣分

日常工作得分(占30%)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扣分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扣分

1

璧山区

100

100

100








30

2

渝北区

99.4

100

64.52

-10






-10

27

3

江津区

100

100

100








30

4

铜梁区

100

100

100








30

5

綦江区

100

100

77.78

-5



-10

-15

25.5

6

永川区

100

100

100








30

7

忠县

100

100

80

-5






-5

28.5

8

武隆区

100

100

100




-10

-10

27

9

开州区

100

100

100








30

10

彭水县

100

100

100




-10

-10

27

11

石柱县

60

100

100

-5






-5

28.5

12

黔江区

100

100

100




-10

-10

27

13

万州区

91.8

100

100

-5



-10

-15

25.5

14

巫溪县

65.63

100

66.67

-10

-20

-30

21

15

奉节县

100

100

100




-10

-10

27

16

城口县

100

100

100








30

17

酉阳县

100

100

100




-10

-10

27

18

巫山县

95.65

100

58.33

-10


-15

-25

22.5

19

云阳县

100

100

100








30

20

丰都县

100

100

100








30

21

秀山县

100

100

76.47

-5




-5

-10

27

注:1.水土保持日常工作根据水土保持监管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并按30%占比计分。水土保持监管根据水利部调度的2019-2021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图斑核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扣分,未完成年度销号扣5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按照水利部考评要求,对2018-2021年未完成项目验收并录入管理系统的,每个扣5分。

2.数据来源为截止2022年10月24日的水利部水土流失遥感监管核查平台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系统。





附表2 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县项目比选日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

参加比选区县

11月2日

上 午

09:30—09:45

渝北区

09:45-10:00

黔江区

10:00-10:15

铜梁区

10:15-10:30

酉阳县

10:45-11:00

永川区

11:00-11:15

巫山县

11:15-11:30

云阳县

11:30-11:45

綦江区

下午

14:20-14:35

武隆区

14:35-14:50

忠县

14:50-15:05

璧山区

15:05-15:30

万州区

15:40-15:55

巫溪县

15:55-16:10

江津区

16:10-16:25

城口县

16:25-16:40

丰都县

16:50-17:05

开州区

17:05-17:15

秀山县

17:15-17:30

奉节县

17:30-17:45

石柱县

17:45-18:00

彭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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