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保障农业丰产丰收的提案》(第1357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夯实全市粮食安全灌溉基础。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工程短板补齐。针对工程性缺水区域,应重点推进小型水库、山坪塘清淤扩容、引提水工程的新建与改造;在设施老化区域,优先实施泵站、闸阀、老旧渠系更新改造。建议市级层面加强统筹指导,支持区县科学编制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优先安排‘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项目。同时,推广模块化、装配式等适应山地地形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提升工程建设效率与质量。”我们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市大力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一是建设中小型水库143座,其中中型水库39座、小型水库104座,竣工或主体工程完工98座水库。二是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中型灌区规划协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大中型灌区覆盖或可衔接区域规划选址,做好灌区骨干渠系与高标准农田有效衔接,“十四五”期间共实施57个灌区建设与改造项目,新增、恢复及改善灌溉面积178万亩。三是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指引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田灌溉的发展,不断提升灌溉保障水平。四是目前我们正在开展《重庆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庆市“十五五”灌区建设改造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有需求、可持续的原则,高质量谋划项目并建立项目库,结合灌区发展需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应用,持续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健全管护机制,推动长效运行。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确权颁证,明确管护主体与责任。积极推广‘用水户协会+专业服务组织’‘ 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管护’等多元管护模式。鼓励乡镇或村集体组建管护队伍,或引入专业化公司进行统一管护。建立多渠道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整合财政补助、水费提取、村集体经济补贴等资金,确保管护工作可持续。”为加强已成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指导水利工程所有者做好运行管理。一是根据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情况,我市大多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都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所有者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责任”、第二十五条“水利工程所有者应当承担管理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更新改造费用”,水利工程所有者应当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管护工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渝水农水〔2022〕17号),建立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评价方法,指导区县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督促业主强化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发挥效益。二是市农业农村委专门制定《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可从管护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新下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三个方面保障管护资金来源,该细则已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在管护机制创新上,鼓励培育管护专业团队并探索工程质量及管护保险等模式,着力构建设施管护长效运行体系。三是市水利局委托长江委长江科学研究院编制《重庆市灌区维修养护定额》,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查后于2025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灌区维修养护定额》(DB50/T 1866—2025)是新制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的分类与分级、清单与要求、工程量和计算方法等,将促进建立灌区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为灌区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等提供可靠依据,助力灌区工程效益长期良性发挥。四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四项机制,大力推动解决灌排工程水费收不抵支、运行维护费用不足、管护主体缺位、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同时采取“花钱买机制、花钱养机制”的方式,指导各区县积极争取将奖补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适合各地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引导用水户养成缴纳水费的习惯,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推动科技应用,提升节水与智慧管理水平。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作物区和规模经营地块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推广水肥一体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智慧水利建设,选择有条件灌区开展现代化改造试点,应用自动控制、流量监测、远程传输等技术,提升灌溉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管控精度。”我们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将节水作为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灌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农水〔2025〕5号),指导全市大中型灌区科学制定灌区灌溉供水计划,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定期调度春灌用水,建立灌溉供水台账,引导农民科学灌溉、节水灌溉,坚决遏制大水漫灌现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节水水平。二是针对丘陵山区特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减少传统漫灌方式的用水浪费。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推进智能化灌溉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精准灌溉,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三是推进智慧灌区建设,在秀山孝溪水库灌区开展数字孪生先行先试,以“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为导向,全力推动灌区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数字孪生模型体系贯穿“来水预测—供需分析—配置调度—灾害防御—田间灌溉”全环节,实现供、输、配、用全链条动态仿真,结合监测数据,通过仿真模拟,自动生成水量调度方案,再通过控制自动化闸阀开闭来落实水资源的合理调度,解决进水闸常年不关、随意开闸等浪费水资源现象,目前孝溪水库数字孪生灌区已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下一步将继续提炼数字孪生灌区运行管理经验。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强资金支持能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以未来经营收益(如供水、灌溉服务收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一定收益性的小型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广TOT、BOT等合作模式。同时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小型水利设施,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我们高度重视投融资工作,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水利项目投融资发展。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水利投融资机制。二是农发行、国开行、农行等联合印发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贷款期限、利率、资本金比例、信用结构、贷款评审等方面均给予水利项目优惠政策。三是农发行重庆分行、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政银合作,指导区县通过各类金融工具拓宽项目资本金来源渠道,鼓励探索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募投建管一体化方式参与水利投资建设。四是金融机构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了多种专项信贷和保险产品,农发行重庆市分行采用“高标准农田+指标交易收入”“高标准农田+租金收入”“高标准农田+供应链”等模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行重庆市分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专项贷款。
此复函已经刘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3日
联 系 人:袁美荧
联系电话:15923920345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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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57号提案答复的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