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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5-00326 [ 发文字号 ] 渝水议函〔2025〕13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1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3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傅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原水费补贴机制的建议》(第B03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减少相关税费上级分成比例切块用于农村供水价格补贴、管护补贴”不具备解决条件,“政府补贴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群众分摊一部分的模式”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是我市历史上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受益人口最多的民生水利工程。工程总投资143.45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37.76亿元,包括中央投资46亿元、市级财政36.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55.1亿元。2025年底工程将建成通水,可有效缓解渝西地区的缺水情势并优化水源相对单一的供水格局,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还可退还被挤占的农业灌溉和河道生态环境用水,为加快推进渝西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

    一、关于减少相关税费上级分成比例切块用于农村供水价格补贴、管护补贴事项

    采纳情况:不具备解决条件。2024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12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2024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422号)中,已明确水资源税市与区县划分比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财税〔2023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水利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综〔2015101号)等要求,水土保持补偿费主要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并分别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与市级、中央与区县分成比例。故水资源税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均无法减少上级分成比例切块用于补贴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原水费。

    二、关于政府补贴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群众分摊一部分的模式

    采纳情况:采纳。为促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统筹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供水成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能力等,对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围绕《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这一主线,聚焦“水价形成机制”“水量分配方案”两个专题开展研究,我局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重庆交通大学和市水利专家委员会、水利部有关专家等研究讨论,我局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通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3月,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受水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出台《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工程建成后水量、水价同步发力,促进供水企业可运行、群众可承受有机统一。

    此答复函已经刘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水利局

    20251016

    人:童思科

    联系电话:8907936318102343209

    邮政编码:401147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3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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