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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5-00156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设〔2025〕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小型水库复核暨2025年一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小型水库结构安全和质量安全,市水利局结合2025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对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初设的小型水库进行全面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复核范围为2022年小(1)型水库审批权限下放区县后,市水利局尚未复核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初设的小型水库,共5座、涉及5个区县,其中:小(1)型4个,小(2)型1专家组对项目开展了踏勘,并在现场将发现的问题与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总体来看,本次复核的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较好,綦江区新盛湖、黔江区黄桥、荣昌区老桥、巫山县黄草坪4水库工程未发现较重以上问题,仅江津区楠木坪水库工程发现1较重问,即:工程未进行历史洪水调查不满足《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第2.4.1,存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要求

    (一)迅速复核整改。市水利局将把本次抽查结果上报“八张问题清单”系统。有关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根据此通报内容和现场专家交流有关意见迅速开展复核整改,并于615日前将复核整改情况报送市水利局复核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专家日常考核,严把审批质量关。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成果质量责任制,加强内部质量管控

    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小型水库初设审批后,要第一时间将初设成果、技术审查意见和批复向市水利局报备市水利局重点对结构安全、质量安全及占地环保等重大制约因素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印送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整改,并整改情况报市水利局复核。原则上,市水利局安排资金计划的新建(含改扩建)小型水库项目从已完成复核整改的项目中选取。

    附件:小型水库复核暨2025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问题清单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514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附件

    小型水库复核暨2025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问题清单

    序号

    问题描述

    严重程度

    备 注

    1

    江津楠木坪水库—小(1)型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创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进行历史时洪水调查

    较重

    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2.4.1条(强条)。

    2

    綦江区新盛湖水库—小(1)型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未发现较重以上问题。

    3

    黔江区黄桥水库—小(1)型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未发现较重以上问题。

    4

    荣昌区老桥水库—小(1)型

    勘察设计单位: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未发现较重以上问题。

    5

    巫山县黄草坪水库工程—小(2)型

    勘察设计单位: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未发现较重以上问题。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小型水库复核暨2025年一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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