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拟对部分待处置资产对外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资产类别 |
账面价值(元) |
账面数量(件) |
1 |
通用设备 |
2095448.19 |
333 |
2 |
专用设备 |
5314.48 |
3 |
3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105480 |
54 |
4 |
小计 |
2206242.67 |
390 |
二、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不接受分零,拍卖底价13390元。
三、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 12月7日。
四、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7时。地点:市水利大厦510办公室。
五、报名方法:单位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领取《重庆市水利局报废资产拍卖程序及细则》。并将0.5万元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水利局,账号:31***************6,开户行:农行重庆市分行上清寺支行),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报名时间。报名并交竞买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竞拍者,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参与竞拍未竞得标的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拍卖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10时,地点:市水利大厦20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张妮,联系电话:13883011378。
八、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参与竞拍者,分别在报价单上填写单位名称、价格、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价低于底价的为废标,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竞拍中标人。
九、中标人须自拍卖公示期满后3日内一次性交付拍卖金,逾期未支付的,其中标资格作废,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其他事项
(一)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者将视为无效中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中标人付清拍卖金后,须于3日内将标的物运走,所产生的搬运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运走标的物,拍卖人将不继续承担标的物的保管义务,因此产生的标的物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中标人根据相关要求,在处理报废过程中,负责存储介质的物品需妥善处理其内部信息,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日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报废资产拍卖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