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遵循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我市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采取集中审批和告知承诺制两种审批方式,集中审批每年一次,具体审批方式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需提交的材料和审批流程详见《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现将集中审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包括首次申请和增加乙级资质类别。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见附件)。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复印件)。
4. 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本单位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自申请当月之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险种;退休人员需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包含申请当月之前三个月),其中年龄未满60周岁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文件,年龄满60周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5. 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6.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需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报送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cq.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网上申报的同时(含网报当天)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的,将作退件处理。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市水利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评审、公示和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符合条件者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进行信用信息填报。
(二)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并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信息相一致。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中所列参数应与《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号)所列参数相对应。参数引用的标准和规范,应先采用水利行业标准和规范,无水利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可采用国家标准和规范或其他行业标准和规范。
(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按照《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3—89079386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 重庆市水利局5楼
邮政编码:401147
(二)重庆市水利局
联系人: 査永成 熊锐
联系电话: 023-89079025 023-89072596
电子邮箱:1312498021@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
邮政编码:40114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