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846 | [ 发文字号 ] | 渝水便函〔2021〕120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3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使用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有关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能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信息化,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系统整合工作已完成,并已上线运行。经研究,决定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范围
(一)已按照要求申报了使用账户及密码的下列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万州区青龙水库、渝北区碑口水库、梁平区龙象寺水库、璧山区千秋堰水库、涪陵区黑塘水库、酉阳县桃花源水库、巫山县庙堂水库、江津区鹅公水库、秀山县马西水库、潼南区铜车坝水库等工程。
(二)所有由市水利局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开工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
二、账户申请
已申报了使用账户的以上清单内项目,请项目法人落实专人向市水利质量站联系人索取帐户及密码。
新开工项目在申办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步申请质量管理系统使用VPN账户,市水利局在核发质量监督书后核发使用账户及密码。申请材料见附件1。
三、使用要求
(一)各使用单位申请VPN账户,需与市水利局信息中心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
(二)各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系统使用管理,适时上传数据。已列入质量管理系统的在建大中型水利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历史质量数据录入上传,后续生成数据须每月及时上传更新。质量数据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结论核备的重要依据。
(三)各单位应适时收集系统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市水利信息中心或质量站,以便进行系统功能优化和改进。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质量管理系统使用中若有疑问,咨询市水利信息中心和质量站。
市水利信息中心联系人:王懿,电话89079265
市水利质量站联系人:舒红军,电话88920215
附件:1. 授权使用VPN、堡垒机系统人员申请表.doc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夏渝莉;联系电话:887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