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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737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监〔2021〕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2021年的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力以赴做好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强化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的通知》(渝安办〔2021〕7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的通知》(水明发〔202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

    今年以来,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切实落实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分级监管、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以防范遏制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精准排查,严密防控风险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处室(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深化细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紧密结合中秋国庆节假日及气候的季节性变化等特点,深入排查,精准查清查透水利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加强对隧道、深基坑、临边、高切坡、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药品、大型设施设备等高风险施工作业、重点水利工程及病险水库运行、人员密集场所(水利风景区、高层建筑、作业人员办公及生活区)等的安全管控防控,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将防范重大风险责任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五在”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在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水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1.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强化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的通知(渝安办〔2021〕79号).docx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1〕127号).pdf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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