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533 | [ 发文字号 ] | 渝水办设〔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3 |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4—6月,共审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30个,较去年同期增加10个,增幅50%。为加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管理,给项目法人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依据,现将2021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质量评定情况
共审查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项目10个(不含复核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5个,增幅100%。评审质量等级为基本合格的项目8个,占审查水利工程总数的80.0%,详见附件1。
二、行政许可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
共审查涉水专题报告20个(不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告知承诺办理件),较去年同期增加5个,增幅33.3%。评审质量等级为合格的项目16个,占审查涉水专题总数的80.0%,详见附件2。
各类专题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审项目17个,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的项目14个,合格率为82.4%。
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送审项目3个,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的项目2个,合格率为66.7%。
三、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进度。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前期工作具体责任人;要根据控制时间节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强化技术力量配备,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在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论证过程中,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若确有需要,可邀请市水利局开展工程方案中间成果会商,合理压缩前期工作周期;在申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时,可将相关涉水专题报告同步报送,市水利局将同步开展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审批,尽量减少项目法人跑动次数。
(二)抓市场监管。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适时对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位。要严肃查处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多次前期工作质量评定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及时采取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等措施。
(三)抓成果质量。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设计成果质
量企业主体责任和质量责任制,树立精品意识,强化质量管控,加强设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教育、质量责任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管控水平和工作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前期工作质量关。
附件:1.2021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质量评定成果表.doc
2.2021年4-6月行政许可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成果表.doc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