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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2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有序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复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有关加快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要在毫不放松抓疫情防控前提下,落实好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尽快开工复工,力争把因疫情耽误的工期赶上,努力实现今年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夺取防疫和建设双胜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细管理,逐项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复工目标

各区县(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要结合属地疫情要求和具体项目实际,组织制定重点水利工程复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一项一策,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快推动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全市百项重点工程中的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巴南观景口和南川金佛山水库3个项目要在2月底前全面复工,其他重点水利工程2月底前复工率达到60%,3月10日前复工率达到100%;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人员返岗率3月15日前达到50%,3月底前除个别项目因重点防疫地区原因外,返岗率要达到100%。

二、聚焦难点,逐条解决制约水利工程复工因素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要加强指导、积极主动帮助项目法人对工程复工条件进行梳理,特别对参建单位人员返岗、防疫物资和施工设备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找主要制约因素,落实各项工作推进责任和措施。要指导参建单位用好国家和市级农民工返岗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到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接回等方式协助农民工返程,积极引导、鼓励参建单位就近用工,优先使用本地务工人员,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要加大对工程复工所需建设原材料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区县政府支持,优先保障工程建设需求。要协调好当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等部门尽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如有确需市级协调解决用工包车、防疫物资及建筑材料等需求,请及时填写《市级重点水利工建设项目复工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提交市局建设处(联系人:蒋春,联系电话:88956365;180****7150,QQ:273171219)。

三、沟通协调,尽快满足工程开工建设必要条件

各区县、市水投集团要加快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分区分级分类推进,争取尽快开工,时间节点尽可能向前赶。对于2020年拟新开工的项目,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快招投标等施工准备相关工作,组织参建单位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保障工程按期开工。

四、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复工工作

要严格落实区县属地责任、行业部门属事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复工程序,开工复工前需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需由当地的公立医院体检并出具健康报告,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动重点水利工程全面开工复工。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市局拟于近期派出指导组对重点水利工程开展开工复工、安全生产等进行现场指导,督导项目法人正确处理复工复产、抓工期与安全、防疫之间的关系,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对已成工程运行安全、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将同步进行督查。

    附件:市级重点水利工建设项目复工需求汇总表.doc

(该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重点水源工程联系人:杨晓霞,联系电话:89079351;151****169;江河治理项目联系人:谢均强,联系电话:88705852;186****3936) 


相关链接: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有序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复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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