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电设计院:
为高质量编制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经研究,决定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庆片区编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吴盛海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丽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正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 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治洪 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官学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道辉 总规划师
殷平顺 办公室主任
周 懿 规计处处长
高显强 政策法规处处长
毛 伟 财务处处长
刘运华 水资源处处长
李立航 市节水办主任
张俭波 建设处处长
李 华 运管处处长
罗 凤 河道处处长
吴大伦 河长制工作处处长
熊 奎 水保处处长
向荣兵 农水水电处处长
吴 盾 安置处处长
傅孝五 后扶处处长
江 东 监督处处长
宋刚勇 水文防御处处长
赵 刚 三峡处处长
胡 江 调水处处长
刘占波 督察专员
黄明忠 勘设处处长
黄宗理 市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刘 健 市水电设计院院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的各项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本区域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等内容,配合水规总院和长江委、衔接四川省完成本区域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现状评估,形成本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专题报告,协助水规总院做好规划总报告编写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峰副局长任主任,黄道辉、周懿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日常工作并设立综合组、水资源配置组、水生态环境组、防洪减灾组、水治理体制机制组,其牵头责任人、责任处室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责任人:卢峰
责任处室:总规划师、局办公室、规计处、政法处、财务处、建设处、后扶处、三峡处、勘设处、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电设计院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规划编制技术协调,分析研究我市水安全保障总体格局,研究提出我市水安全保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配合开展规划报告编制。
(二)水资源配置组
责任人:卢峰
责任处室:总规划师、水资源处、规计处、市节水办、安置处、运管处、调水处、科技处、勘设处、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电设计院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结合水资源三级区套县梳理基础水帐,分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主要问题;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重点面向2035年评价成渝地区水资源承载状况,分析不同区域以及河道内外用水需求,明确缺水区域及缺水总量;立足成渝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条件,提出未来具有调水潜力的河流名录及可调的水量;按照以水定需的要求,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保障河道内生态用水为前提,研究提出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出跨流域跨区域重大蓄水、提水、调水工程。
(三)水生态环境组
责任人:谢飞
责任处室:水资源处、水保处、河长制工作处、河道处、农水水电处、建设处、三峡处、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电设计院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对河道内生态用水挤占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重要生态敏感河段;针对四类河流,分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需求,分类确定需要保护、需要补水、需要改善水文生态过程和水动力条件的河流河段名录;按照全面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出水生态安全格局,分析确定水源涵养和保护、水生态廊道建设、水环境治理、水文化保护利用传承等方面的主要措施。
(四)防洪减灾组
责任人:谢飞
责任处室:水文与防御处、建设处、规计处、勘设处、河道处、科技处、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电设计院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梳理规划范围内长江干流、重要支流、重要防洪和生态廊道、中小河流等四类河流名录。以河流为单元,逐条梳理复核防洪标准和防洪能力,全面摸清四类河流不同河段现状防洪标准达标情况;梳理不达标区县、乡镇清单,分析现状防洪排涝能力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查找短板和防洪薄弱环节;科学确定防洪保护区面积和范围,面向未来水情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等,确定需要重点建设以及提标的河流河段和区县;以河流为单元,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研究提出防洪安全保障方略,分析确定优化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及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
(五)水治理体制机制组
责任人:卢峰
责任处室:总规划师、规计处、政法处、财务处、建设处、勘设处、运管处、科技处、监督处、市水利发展中心、市水电设计院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分析重庆地区内部、与周边区域的水利发展协同问题,按照“川渝一盘棋”思维,紧扣一体化要求,注重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处理好水利与水电、水运、文化、景观等领域的协同融合,围绕创新一体化协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重点领域监管体系、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等方面,提出本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的重要措施。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