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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226 [ 发文字号 ] 渝水办设〔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1—3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1—3月,共审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16个,较去年同期减少3个,减幅15.8%。为加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管理,同时强化为项目法人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依据,现将2021年1—3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质量评定情况

未收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审查申请(不含复核项目),较去年同期减少6个,减幅100%。

二、行政许可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

共审查涉水专题报告16个(不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告知承诺办理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个,增幅23.1%。评审质量等级为合格的项目12个,占审查涉水专题总数的75.0%。各类专题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审项目15个(不含金佛山水利工程渣场补充水保),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的项目11个,合格率为73.3%。

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送审项目1个,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的项目1个,合格率为100%。

三、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进度。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的分管领导、主办科室(站),将前期工作列为相关主管科室(站)或项目法人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根据前期工作指导计划中明确的控制时间节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强化技术力量配备,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

(二)抓市场监管。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适时对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位。严肃查处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前期工作质量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处理,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

(三)抓成果质量。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设计成果质量企业主体责任,树立精品意识,强化程序控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科学有效的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控,强化项目各专业间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责任制,加强设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教育、质量责任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管控水平和工作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控好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关。

附件:2021年1—3月行政许可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成果表.doc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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