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2010年8月2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水利局2010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工作部署,针对6月份全市水利安全事故抬头的趋势,7月中下旬,市水利局安办抽调有关区县16名水利安监人员组成了5个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踏勘、随机抽问等形式,对全市18个区县(自治县)开展了一次水利安全生产交叉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资料建设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检查内容涉及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农村水电站建设及运行等领域,共检查在建工地19处,查阅资料1000多份,发现安全隐患23处,现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15份。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此次受检的18个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具体负责人员,17个区县以文件形式落实了“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区县专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有明显进展,在检查的18个区县中,万州、开县、江津、潼南、永川等5个区县已经成立了安全监管科,其余区县正在积极协调争取之中。按照市水利局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自评自查工作开展顺利。
(二) 广泛发动,宣传教育深入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区县采取广播电视、现场咨询、张贴宣传画栏、展板宣传、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江津区水务局定期编发《水务农机信息》,各区县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了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专题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各区县扎实开展了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单位领导带队,定期或不定期亲临水利生产各个部门进行检查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了隐患台帐,基本做到了一般隐患及时治理整改,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总体上看,大足、万州、江津、开县等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些,大足玉滩水库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正航水资源公司、酉阳金家坝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单位中国水电三局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较好,资料比较齐全。要特别强调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有很大的提高。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长寿:未按时向市水利局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隐患台帐未建立,安全生产资料管理需规范。三条沟水库管理所无安全教育登记,正航水资源公司安全培训参训人员未签名。
垫江:未按时向市水利局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安全隐患台帐有电子版无纸制件。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现场工程用电有隐患,塔吊拆除施工时安全员不在位。
忠县:未按时向市水利局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好,上半年仅有三次安全检查纪录,且检查纪录内容不全,未下文落实渝水科〔2010〕15号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没有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白石水库扩建工程现场用电安全有隐患。
石柱:内部文件资料记录内容混乱,登记页码和序号错乱,时间颠倒,登记内容与登记本要求不符(如将安全检查整改要求当成整改结果等),甚至有“安全科主任职责”,检查时未提供落实“一岗双责”和渝水科〔2010〕15号文件。万胜坝水库取水工作房无临边防护,违反安全规定住人。黄水湖水库大坝左端两处渗漏明显。
永川:局安全生产资料混乱,未整理归档;安全隐患周报未建立台账;安全科没有独立的办公室。松溉提水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标示、标牌,安全生产氛围不浓;有的特种作业证未年检已经过期,仍在违规使用。
潼南:局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内容不够详实,安全科没有独立的办公室;藏粮水库现场无安全生产标示、标牌,无水库三级防汛责任人公示牌;乡镇水厂安全意识不够强,管理人员尚不知道什么是应急抢险预案。
合川:局“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企业主体责任没有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资料内容不细,制度措施针对性不强。双龙湖水库和双龙大灌区渠堰配套工程施工现场无安全生产标示、标牌,双龙湖水库无水库三级防汛责任人公示牌。
万州:甘宁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安全会议记录不完整等。“九五”渠系配套工程五标段,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语,施工弃土堆积较高且无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用电部分裸露未及时处理。
梁平:受检时水务局未能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竹丰水库该工程大坝主体施工基本完成,废弃未使用的施工用电线路未及时拆除,大坝左侧施工地段临边防护不到位。
开县:水位调节坝工程施工企业有部分资料内容不完整,如安全检查记录不全,高空施工安全网及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规范,配电箱锈蚀严重且不能锁闭。
秀山:局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集中,安全隐患有排查,但缺乏整治跟踪问效,整改落实无记录。隘口水库重点水利工程现场雨天仍在高空作业,同时,高空作业人员保险带佩戴不规范,不符合安全要求;无安全员巡查记录(有定期检查记录)。
酉阳:未按时向市水利局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情况,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监管责任需进一步细化。
黔江:小南海隧道补水工程泰来公司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不全,有代签的情况。
巴南:在建工程丰岩水库溢洪道闸门处未设防护网。
荣昌:病险整治工程观音岩水库无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安全员没有落实到位。
璧山:璧南河防洪堤挡墙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未完全封闭施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不强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隐患”。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在一些单位和领域安全隐患还比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还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因此,要充分认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加紧做好安监机构、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虽然经市水利局安办采取电话催办、下达督办通知书面督促、现场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各单位要以市水利局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目前,个别区县隐患整改尚没达到市水利局要求,继续整改是各单位需要共同做好的事情,希望在保持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克服困难,积极调配资金、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早日将隐患消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安全生产专兼职监管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和文件的学习,重点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25号令)、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渝办发〔2009〕213号)、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09〕49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渝水科﹝2009﹞57号);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通过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监管必备的基本知识,领会上级精神,悟透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有能力、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8月20日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科技处(安办),同时报电子文档(老OA系统)。此次没有列检的区县,要对照相关区县交叉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
编辑:m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