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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0-011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0-08-20 [ 发布日期 ] 2010-08-2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合川区南城白鹿山路网建设工程小安溪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合川区南城白鹿山路网建设工程小安溪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10﹞95号

    2010年8月20日


    合川区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转报合川区南城白鹿山路网建设工程小安溪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合川水务文〔2010〕108号)收悉。2010年7月7日,我局总工办组织专家对拟建工程进行了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10年7月31日向我局报送了《合川区南城白鹿山路网建设工程小安溪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合川区南城白鹿山路网建设工程小安溪大桥工程。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的有关要求。桥梁底板高程224.275m,高于大桥断面草街航电枢纽运行20年后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21.150m,满足工程自身防洪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小安溪大桥位于合川区小安溪出口段,下距小安溪与涪江汇合口约0.6km,全长425.08m,桥面宽度21.5m,桥梁结构形式和孔跨布置为(40 m +40 m +40 m)等截面高度预应力连续箱梁+(60 m +90 m +60 m)变截面高度预应力砼连续箱梁+(40 m +40 m ) 等截面高度预应力连续箱梁,布置桥墩7个,左右桥台各一个,各桥墩均在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4#、5#号分别为右、左主墩,两墩结构基本相同,桥墩均为柱体,迎水面宽3.0m,顺水流方向长2×5.75m,承台为U型台,长、宽、高分别为8.5m、8.5m、3.0m,承台面均置于河床面之下,采用钻孔桩基础;其余各边墩仍采用柱式结构、桩基础,墩体迎水面宽2.0m,顺水流方向长2×2.5m,承台长、宽分别为2×2.5m、2.7m,承台面均置于河床面之下,采用钻孔桩基础; 0#、8#两桥台长、宽、高分别为21.90m、6.90m、8.0m和21.90m、11.90m、10.50m。桥梁轴线法向与河流汛期流向交角约8°。

      工程控制点坐标如下:

    墩柱名

    北京54坐标

    备注

    X

    Y

    #0桥台

    3319056.437

    36620175.658

    #1桥墩

    3319056.653

    36620133.869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2桥墩

    3319056.861

    36620093.869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3桥墩

    3319057.068

    36620053.870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4桥墩

    3319057.379

    36619993.871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5桥墩

    3319057.845

    36619903.872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6桥墩

    3319058.156

    36619843.873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7桥墩

    3319058.363

    36619803.873

    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8桥台

    3319058.585

    36619761.084


      三、大桥部分桥墩在合川区小安溪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内,你局应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为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在工程亲水面,建设业主必须浇注植生型混凝土或采取其他工程措施,尽量恢复河道自然面貌。

      五、工程开工前,由市河道管理站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要督促业主单位自觉接受你局和我局的监督管理,我局还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严禁业主单位乱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督促业主单位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六、工程竣工后,你局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  涉河项目  通知
     抄送: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编辑:m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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