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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07-009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07-12-19 [ 发布日期 ] 2007-12-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07年12月19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六、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七、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休假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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