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河长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效实施,依托河长制平台,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进一步逐级落实长江重庆段河长暨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现将2025年长江重庆段河长和全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区县(自治县)长江重庆段河长
负责组织领导长江重庆区县段的管理保护工作。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任人
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工作。
三、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区县(自治县)河道采砂现场监管责任人
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区县(自治县)河道采砂行政执法责任人
负责依法查处河道采砂行政违法案件的具体工作。
附件:1. 2025年长江重庆段区县(自治县)河长公示表
2. 2025年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公示表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何满,联系电话:89079376)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长江重庆段区县(自治县)河长公示表
序号 |
区县名称 |
长江区县段河长 |
职务 |
备注 |
1 |
万州区 |
卢红 |
区委书记 |
|
2 |
涪陵区 |
黎勇 |
区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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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渝中区 |
黄茂军 |
区委书记 |
|
4 |
大渡口区 |
张果 |
区委书记 |
|
5 |
江北区 |
陶世祥 |
区委书记 |
|
6 |
九龙坡区 |
覃昌德 |
区委书记 |
|
7 |
南岸区 |
许洪斌 |
区委书记 |
|
8 |
渝北区 |
杨晓云 |
区委书记 |
|
9 |
巴南区 |
何友生 |
区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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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长寿区 |
江夏 |
区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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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津区 |
唐大军 |
区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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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永川区 |
蔡焘 |
区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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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丰都县 |
张国忠 |
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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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忠县 |
李电 |
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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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云阳县 |
陈道彬 |
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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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奉节县 |
巩义胜 |
县委书记、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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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巫山县 |
曹邦兴 |
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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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石柱县 |
张华 |
县委书记 |
全文下载:重庆市河长办公室关于对2025年长江重庆段河长暨全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进行公示的通知.doc
附件2下载:2025年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