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助力新阶段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夯实法治基石。一是强化科学立法。持续完善涉水法制体系,构建涵盖“9部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6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涉水法规制度“四梁八柱”。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修改意见征求工作,梳理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执行一年效果自评工作。申报《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纳入2025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二是注重程序正当。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意识,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水利局官网设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专栏,对涉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法制审查。以合法性审查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开展规范性文件、采购合同、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合法性审查110余次,办理行政诉讼1件、民事诉讼4件、行政复议2件。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查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问题,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推深做实行政执法。一是深化执法改革。积极配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编制并校核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实施层级。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水行政处罚第一批免予处罚清单(试行)》,编制重庆市水利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逐一明确由乡镇(街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等情形的详细目录,指导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二是探索联动联合。主动融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会同四川省强化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开展川渝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巡江执法专项行动。潼南区、开州区等区县与四川省毗邻地区累计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120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5000余个。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做法作为24个典型经验之一在重庆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上交流推广。三是筑牢监管防线。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现场复核和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全年累计开展涉河建设现场监督检查1270人次,完成86个市级以上审批项目现场检查,开展完工及施工期项目监督复核51个,交办整改问题28个。有序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严格依据随机抽取结果确定受检单位5家,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推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安全关和生态关,高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审批。全年开展主体工程(含设计变更)技术审查46个、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或审查意见45个,开展建设项目涉水专题技术评审80个、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或审查意见67个。二是坚持便企利民。修订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办理)权限和审核要点,标准化、颗粒化比例达到100%,“一网通办”、掌上可办率达100%。会同四川省水利厅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事项实现“川渝通办”。配合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成效,加强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及时将我局水事行政处罚信息共享至市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做好数据的动态更新。三是依法接受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水行政管理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重点需求公开涉水政策信息,实时动态发布水情预警和水情信息5100余条,全年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数据2100余条,做优做实网上政府载体建设。
(四)创新构建宣传矩阵。一是突出重点普法。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规划阶段性任务,我局政策法规处获评重庆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50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切实把学法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组织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参加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二是突出热点普法。扎实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节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举办民法典法律咨询服务,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就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有关物权、合同、婚姻等法律困难和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开展“国家江河战略的法治保障”专题授课,详细讲解我国法治建设历程、现有江河战略、水法律法规体系等法治保障。三是突出特点普法。依托重庆水电学院建设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我市第一个“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站”,创设“环境资源模拟法庭”,构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职学院资源共享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推动重庆水电职院与西南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度探索“法治+职业教育”“法治+水利电力”办学新模式。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市教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普法办等6部门纳入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共享场馆名单。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高位推动。局党组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上下贯通、协同高效。
(二)坚持量化推进。抓实“八张问题清单”问题管控,推进119个清单库问题和2个重点关注问题整改、销号39个。闭环管理505项督办事项,专项督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06件,实现沟通联系率、按时办结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持续深化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涉水整改落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涉水任务分工,逐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在水利系统走深走实。
(三)坚持闭环管理。持续优化完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指标,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度考核述职测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台账管理、督导考核、评估问效、成果巩固”的全链条工作推进体系,对每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落实到位。2024年国务院高质量大督查中,水利领域近年首次实现“零负面”问题反馈。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5年,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基础,彰显法治保障作用。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涉及水利的立法任务,积极推进《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后续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益。
二是重创新,提升普法宣传效能。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优势,坚持将普法宣传融入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水利法治实践的全过程,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旁听庭审、法治巡讲等活动,培育水利法治文化形象品牌,逐步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格局。
三是严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做好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调研各市级部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改革实践情况,全面把握改革进展与成效,研究起草水行政执法指导性文件,优化执法流程,强化协同联动。全量入驻使用“法治·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涉水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助力新阶段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