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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0

2023年,重庆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依法管水治水,为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法治航向,完善水利领域立法有精度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积极争取将《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纳入《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订出台《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于202351日起施行。配合水利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修订前期工作,梳理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完成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重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重庆市水利工程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我市水利政府规章5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及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废止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完善配套制度设计。出台《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水行政处罚第一批免予处罚清单(试行)》,指导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提升办案水平。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深度

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审议前在水利局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完善《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出台《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二是行政决策法治化。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开展规范性文件、采购合同、重大行政决策、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合法性审查100余次。办理行政诉讼8件、民事诉讼4件,行政复议2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行政决策科学化。健全水利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市级水利建设项目和涉水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等专家库,成立重庆市水利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全年共召开涉水专题专家评审会120余次,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运行。持续推行市级审查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季度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将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评定纳入“清廉工程”,全年发布成果质量评定通报4期。

(三)探索联动联合,推动水行政执法有力度

一是深化横向协作配合。抢抓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机遇,创新构建“1+4+N”立体执法模式,联合“公检法司”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效能。2023年全市共收集水事违法案件线索2306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976件、罚款512.78万元,2个案件被水利部作为优秀案例全国通报。与四川省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万州区、开州区与四川省达州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二是强化纵向贯通发力。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制定指导清单,在市级部门中率先开展调研,到涪陵区马鞍街道、永川区朱沱镇等基层一线,深入了解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拟定工作措施,更好服务基层。在长江委政法局指导下,开展三峡水库重庆区域综合执法检查,实地督促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法,136个水土保持建设项目、3家水厂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做好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指导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隐患。全年共办理群众信访504件,受理率100%,按期回复率、办结率100%

(四)坚持多措并举,“放管服”改革有速度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动态调整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226项和公共服务事项7项。制定《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版)》等文件,组织开展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训,35项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在全重庆范围内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整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等3个行政许可事项,推出“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一件事”套餐服务,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取水许可证等4个证书实现电子证照,精简办事材料65份,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编制水利行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调整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32项,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100%。充分运用水利部12314平台,持续推进涉水问题的网络监管,全年共收到举报10件(次)并全部办理完结。三是深化水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印发《重庆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指导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公开目录并公开相关信息,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持续完善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以“重庆市水利局”网站为主阵地,“重庆河长制”“重庆水文”微信公众号为重要渠道,主动发布信息3900余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内容,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系列重要论述紧密结合,组织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水利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履职尽责、强化考核,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抓细抓实领导干部现场述法,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述法结果运用,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结合主题教育,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满意率100%1件提案办理获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制定2023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持续深化巩固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中涉水问题整改落实,逐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在水利系统走深走实。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做法治建设的“传播者”

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评。组织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考率和过关率均为100%。举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宣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惜水、节水、爱水的良好氛围。在重庆水电职院成立我市首个“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首个“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生态巡回审判站”,创设“环境资源模拟法庭”,用环境资源类的典型案例进行模拟教学,构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职学院资源共享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顺应新形势,力保水行政执法平稳过渡。巩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战果,持续推进“1+4+N”立体执法模式,加强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协作。大力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基地建设,力争形成市、区县和乡镇三级贯通的水行政综合执法新局面。

二是融入新常态,力推水政工作数字化变革。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制定违法线索移交、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等法治工作制度文件,为数字水利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联合市司法局探索“河湖执法一件事”,积极推行“掌上执法”,以算力换人力,以流程立规范,以改革促发展,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三是运用新方式,力促法治宣传教育多维度延伸。编制学法用法教材资料,采用以案说法、实景体验等方式,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水平。厘清业务监管和法治保障的关系,建立依法治水考核和闭环追责制度体系。在全市范围推广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动重庆水电职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使水政工作更有文化、更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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