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755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1〕8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0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08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南川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金佛山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南川水利文〔2021〕56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9-000052-76-01-000002)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二、工程完工后,应加快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大坝枢纽工程、总干渠、南平干渠、汤家沟分干渠由重庆市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其余建设内容由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报重庆市水利局备案。
三、投资概算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审查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