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丰都水利文〔2025〕161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基本同意所报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306-500230-04-01-168257)初步设计报告。飞龙水库坝址位于丰都县董家镇,坐落于渠溪河右岸支流飞龙河飞龙瀑布上游处,工程任务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
二、水库正常蓄水位378.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相应库容1175万m3,死水位355.00m,校核洪水位380.11m,水库总库容1316万m3。城乡生活供水设计保证率95.2%,农业灌溉设计保证率77.8%。多年平均供水量2187万m3,其中:向龙兴坝水库补水1402万m3,场镇及农村供水146万m3,灌溉供水639万m3。
三、工程为Ⅲ等中型。大坝、溢流表孔、取(放)水建筑物级别为3级,消能防冲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董家镇泵站、输水干管级别为4级,左支管、右支管和管道附属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溢流表孔、取(放)水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输水干管及其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支管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飞龙河管桥、渠溪河管桥和董家镇泵站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Ⅵ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大坝、泄水、取(放)水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泵站、输水管道等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四、工程总体布置。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含泄水建筑物)、取(放)水建筑物、附属设施组成。大坝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81.50m,最大坝高46.0m,坝顶宽10.0m,坝轴线长320.0m。溢流坝段布置在河床中部,溢流表孔堰型采用折线型实用堰,堰上布置3孔弧形闸门,末端接消力池,消力池末端设海漫。取水塔布置于左岸非溢流坝段,中心线桩号坝横0+091.60m,分3层取水,底层取水管兼作生态放空管。管理房位于大坝上游右岸山坡,总建筑面积1400m2。枢纽工程永久交通道路包括上坝道路、泵房道路和生活营区道路。输水工程由董家镇泵站、干管、左支管、右支管组成,管线总长23.11km,首部设计流量1.92m3/s。管道采用地埋敷设,跨河采用地埋式或管桥式,管材均采用钢管。
五、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8个月。
六、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七、请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题审批,并做好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高度关注隧洞施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细化隧洞施工要求,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对周边区域的扰动。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和项目所在区县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六)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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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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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重庆市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