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116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1〕1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2-18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云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云水利文〔2020〕137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019-500235-76-01-080487)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幸福水库位于云阳县蔈草镇境内,坝址坐落在长江南岸二级支流泥溪河支流兰子河上,距云阳县56km,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24.47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618万m3。幸福水库是一座具有场镇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Ⅲ等中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29.00m(黄海高程,下同),相应库容为1020.7万m3,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29.00m,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429.91m,水库总库容1062万m3。工程建成后可解决磨刀溪流域龙角镇、普安乡、泥溪镇、蔈草镇和外郎乡5个镇(乡)3.44万亩灌溉、场镇及农村5.4万人生产生活用水;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174.4万m3。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幸福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级别为2级,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导流隧洞永临结合部分级别为3级,输水工程除右干管5+499.68~17+538.60段为5级外,其余管道均为4级。
同意大坝、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输水工程除右干管5+499.68~17+538.60段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外,其余管道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
同意大坝、溢洪道、取水塔、右岸库首堆积体等边坡级别为3级,交通洞、借水坝、借水隧洞、刘家院滑坡等边坡级别为4级。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同意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采用Ⅵ度。
同意枢纽工程区和输水工程区边坡级别。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确定的工程及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
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大坝、泄水及取水(放空)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输水工程管道及建筑物、溢洪道闸门、取水(放空)建筑物闸阀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布置和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和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包括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
1.枢纽工程
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交通工程、水库管理房等。
水库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坝顶宽10m,坝轴线长281m,坝顶高程 430.70m,最大坝高78.70m;上游坝坡比1:2.5,在高程410.70m处设2.0m宽马道;下游坝坡比1:2.3,在410.70m设2.0m宽马道。防渗体采用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心墙厚0.6~1.0m,墙顶高程429.95m,心墙与基座及刚性建筑物连接处加厚;心墙基座设灌浆廊道。
泄水建筑物布置在左岸坝肩,为开敞式有闸控制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出水渠组成,总长 446.2m;溢流堰采用 WES 实用堰,设2 孔,溢流净宽 12m,堰顶高程 422.50m;采用底流消能方式,消力池长55.0m,宽15.0m,深5.5m。
取水(放空)建筑物结合导流洞布置于左岸,取水塔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筒结构,高59.30m,内径8.6m,设 6 层取水,取水管采用DN1300钢管。放水隧洞由导流洞改建而成,长684.30m,采用城门洞型断面,洞内敷设DN1300钢管。闸阀室位于隧洞出口,内设三通管分水,分别接总干管(DN1300)和放空管(DN1300),生态放水管(DN300)从放空管分出。
交通工程由右岸上坝公路、左岸至取水塔及管理房公路组成,总长0.64km,其中:右岸0.37km,左岸0.27km,采用砼路面,宽4.5m。
水库管理房位于大坝上游取水塔西南侧约40m,地坪高程437.90m,建筑面积1434.97m2,采用三层框架结构。配电房建筑面积213.57 m2,采用二层框架结构。
2.输水工程
输水工程由总干管、左干管、右干管及4条支管组成,总长47.93km。
总干管起于枢纽工程放水隧洞末端闸阀室,止于杨家坝,总长8.85km,设跨河(沟)建筑物7处;左干管起于总干管末端,止于外郎乡水厂,长20.27km,设跨河建筑物10处;右干管起于总干管末端,止于郎家村,长17.54km,设跨河建筑物6处;泥溪支管起于总干管桩号4+359.64处,止于泥溪镇水厂,长0.93km;泥溪供水管接泥溪支管桩号泥0+906.35处,长0.11km;龙角供水管接右干管桩号右5+499.68处,长0.05km;外廊供水管接左干管桩号左20+239处,长0.18km。输水管道均为压力管道,管材采用DN219~1300钢管,均为埋管。管桥共9处,净跨7.66~20.4m,采用DN450~1250钢管;除叶家沟和长湾沟管桥设中墩外,其余均单跨过河。管道沿线设排水、进排气阀、排泥阀及检修阀井。
四、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42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
经审核,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735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7080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5145万元(其中征地统筹费585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8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214万元。详见附件中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概算审定表。投资概算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及以上补助,云阳县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向你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局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