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沿江南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000-48-01-152563)和《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14.27hm2(含先期开工点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9287.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6068.01万元,方案新增23219.10万元〔工程措施6595.18万元,植物措施1998.48万元,监测措施485.8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9500.65万元,独立费用1852.96万元,基本预备费1225.9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59.978万元(先期开工点已缴纳107.14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3级及以上弃渣场应采取视频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559.978万元,你司已缴纳项目先期开工点水土保持补偿费107.142万元,还需缴纳1452.836万元。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工程已开工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包含先期开工点水土保持方案所有内容。本行政许可生效后,“渝水许可〔2025〕50号”批复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1.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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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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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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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143.534k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0m,设计车速100km/h。 |
总投资(亿元) |
326.89亿 |
土建投资 (亿元) |
251.98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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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先期开工点2025年7月,其余段为2026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30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3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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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2) |
1114.27 |
永久占地(hm2) |
647.11 |
临时占地(hm2) |
46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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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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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8.57 |
1775.22 |
/ |
2463.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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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小流域23个)、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巫山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奉节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云阳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万州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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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中低山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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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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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114.2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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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万t) |
32.50 |
新增水土流失量(万t) |
1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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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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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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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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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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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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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20砼骨架护坡38513m3,C30砼骨架护坡16363m3、C20砼盖板边沟33508m、C20砼排水沟29479m、C20砼截水沟34255m、C20砼急流槽129道;C20砼沉沙池58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627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2232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948095m2、喷有机基材44138m2。植乔木5793株、植灌木20725株,撒播草籽82816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948095m2、土袋临时拦挡6561m、临时排水沟63659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58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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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框格骨架护坡1149m3、C20砼截排水沟6173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90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69200m3、土地整治(场地清理)224400m2。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9700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24400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28000m2、土袋临时拦挡8950m、泥浆晾干场(土袋临时拦挡)700m、临时排水沟33600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21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场地清理20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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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框架护坡2058m3、C20现浇砼排水1020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22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97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41776m2、喷有机基材6946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172176m2;土袋临时拦挡16418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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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立交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骨架护坡105022m3,C20砼骨架护坡32990m3,C20砼盖板边沟48888m、C20砼排水沟30301m、C20砼截水沟35663m、C20砼急流槽1214道;C20砼沉沙池64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474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2268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807208m2、喷有机基材55884m2、植乔木12096株、植灌木47946株,撒播草籽180679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807208m2;临时排水沟65003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64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土袋临时拦挡1438m、泥浆晾干场(土袋临时拦挡)630m、场地清理24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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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设施防治区 |
主体已列:C30砼骨架护坡6200m3,C20砼骨架护坡3626m3、C20砼盖板边沟10255m、C20砼排水沟8642m、C20砼截水沟8360m、C20砼急流槽80道;C20砼沉沙池17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303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1065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156835m2、喷有机基材44377m2、植乔木14805株、植灌木58579株,撒播草籽221010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156835m2、土袋临时拦挡1438m、临时排水沟17002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沙池17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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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C20砼排水沟27133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02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6300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31740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68499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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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7900m3、土地整治(表土回填)241300m3、土地整治(场地清理)707400m2,复耕28.94hm2。 |
方案新增:植乔木16946 株、植灌木50833株、撒播草籽271100m2。 |
方案新增:M7.5浆砌片石排水沟22451m、C20现浇砼沉沙池122座、土袋临时拦挡2485m、彩条布临时覆盖136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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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已列: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75639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为274400m3、表土回填189100m3;土地整治(场地清理)251100m2,复耕14.92hm2。 |
方案新增:喷播植草419700m2;植乔木6369株、植灌木19107株、撒播草籽101900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107座、无纺布临时覆盖4197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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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C20片石砼挡渣墙1396m,C30砼抗滑桩挡板墙477m,C20片石砼排洪沟19645m、拦水坝(含迎水侧排洪沟)40m、C20片石砼截排水沟42521m、C20片石砼平台排水沟17273m、片碎石盲沟29691m、C20片石砼沉沙池56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88056m3、表土回填690136m3;土地整治(场地平整)2471300m2;土地整治(复耕)19.78hm2。 |
主体已列:植乔木85465株,植灌木483023株,撒播草籽2273490m2。 |
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覆盖227349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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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复耕8.73hm2。 |
方案新增:植乔木3649株、植灌木10937株、撒播草籽58300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7953m,临时沉沙池507座,土袋临时拦挡57953m,无纺布临时覆盖1053000m2,临时撒播草籽10530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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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投资(万元) |
70246.92(主体已列63651.74) |
14414.75 (主体已列12416.27) |
950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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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99287.11 |
独立费用(万元) |
1852.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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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 (万元) |
415.35 |
监测费 (万元) |
485.86 |
补偿费 (万元) |
1559.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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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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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博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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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天子路1035号办公楼A幢2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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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0067 |
邮编 |
405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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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许岚/180***80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国安1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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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3-62***35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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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0***16@qq.com |
电子信箱 |
41***30@qq.com | |||||||||
附件2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3月20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巫山县水利局、奉节县水利局、云阳县水利局、万州区水利局,重庆沿江南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踏勘了现场,并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6年5月29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114.27hm2(含项目先期开工点所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其中:巫山县212.33hm2、奉节县325.93hm2、云阳县407.79hm2、万州区168.2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境内。项目沿长江南岸布线,自东向西起于巫山县官渡镇黄枣村肖家院子,途经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终点位于万州区长岭镇响滩社区附近,接万利高速公路。
2025年为了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单位将项目控制线工程15.669km作为先期开工点,向市水利局申请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2025年7月,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5〕50号”批复了项目先期开工点水土保持方案。2025年7月项目先期开工点开工建设。本次审查范围为包括先期开工点在内的全线工程。
项目路线全长143.534km,为新建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主体工程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等组成。全线包括路基29.097km,桥梁23.666km/56座,隧道66.819km/28座,互通立交13座、沿线设施40处、改移工程21.174km/76处〔改移道路16.180km/55处、改移沟(河)4.994km/21处〕,桥隧占比72.13%。根据建设需要,项目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56.05hm2/78处,施工便道149.42hm2/175.639km,弃渣场247.13hm2/56处,表土堆放场14.56hm2/506处。项目所需砂石料全部采用外购,建设单位不新建砂石料场。
项目总占地1114.27hm2,其中:永久占地647.11hm2,临时占地467.16hm2。项目土石方总量6013.79万m3,其中:挖方4238.57万m3(含表土剥离176.22万m3),填方1775.22万m3(含表土回填176.22万m3),余方2463.35万m3,余方全部运至56处弃渣场集中堆放。
项目总投资326.8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51.98亿元。项目全线工程(除先期开工点)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2030年6月建成通车,总工期60个月。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受公路规划线位的制约,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小流域23个)、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巫山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奉节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云阳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万州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项目已通过提高桥隧比、以隧代路、以桥代路、减少路基开挖,优化平纵断面、减少高填深挖、抬高设计标高、增加支挡工程等形式,来缩短穿越长度、缩窄施工带、控制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方案已经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项目56处弃渣场中,5级弃渣场4处、4级弃渣场24处、3级弃渣场24处、2级弃渣场4处,均取得了所属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及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和相关权属人的选址确认意见。56处弃渣场均已开展地质勘察,勘察结论均为场地现状稳定,适宜弃渣场建设;渣场选址均避开了河道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含淹没区);34处弃渣场下游可能影响范围内无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敏感点,8处弃渣场下游敏感房屋已纳入主体拆迁范围并作出承诺,14处弃渣场下游有基础设施、居民点经弃渣场失稳论证不存在重大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弃渣场选址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114.27hm2,损毁植被面积602.12hm2。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2.50万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9.78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等10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并将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截排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在高填方路基边坡坡脚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路基成形后完成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沉沙池等排水措施和三维网植草护坡、喷播植草护坡、骨架植草等护坡措施和无纺布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后期,实施该区中央分隔带及路侧景观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桥下施工区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桥台锥坡永久排水沟(已计入路基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位置设置临时沉沙池(已计入主体工程),再顺接周边排水系统;在九盘河大桥隧道锚洞口仰坡和主墩开挖边坡,采用框格骨架植草护坡;在九盘河大桥主墩开挖边坡各级平台设平台截水沟引排坡面水至两侧沟谷、急流槽中;两侧主墩边坡顶部均设置截水沟引排坡面水至桥梁红线范围外的两侧沟谷;对边坡、桩基区域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桥梁泥浆晾干池用编织土袋围挡,底部铺复合土工膜。施工结束后,对桥下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并撒播草籽绿化。
3.隧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将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进洞前,完成洞顶永久截排水沟,并接入自然水系;洞口边坡采用喷播植草、锚杆框架植草防护等护坡措施;洞口开挖下边坡和临时中转场的堆土下边坡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末期,完成洞前景观绿化。
4.互通立交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前进入临时沉沙池处理;开挖填筑边坡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苫盖,边坡植草后重复利用无纺布苫盖;在填方路基边坡坡脚区域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路基成形后完成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沉沙池等排水措施和喷播植草护坡、骨架植草等护坡措施。施工后期,实施该区中央分隔带、路侧及交叉区景观绿化。
5. 沿线设施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结合永久排水工程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前进入临时沉沙池处理;开挖填筑边坡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苫盖,边坡植草后重复利用无纺布苫盖。边坡成形后完成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沉沙池等排水措施和三维网植草护坡、喷播植草护坡、骨架植草等护坡措施。施工后期,对场地绿化区域进行景观绿化。
6. 改移工程防治区
(1)改移道路: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路基边坡形成后,立即在边坡坡顶或坡脚设置永久性截排水沟,排水沟顺接自然水系。路基开挖填筑边坡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苫盖。边坡成形后,路基边坡采用喷播植草护坡。
(2)改沟(河):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沟(河)道边坡形成后,按主体设计硬化护坡。边坡未硬化前,遇到雨季采用无纺布临时苫盖。
7.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场地周边来水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再接入周边排水系统;场地内堆料场四周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顶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回覆表土及植被恢复或复耕。
8.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该区施工扰动范围内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便道两侧根据地形情况布设砌石排水沟和砌石护脚,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前进入临时沉沙池处理;便道边坡采用喷播植草。施工结束后,除移交地方的便道外,其他便道恢复原有占地功能。
9. 弃渣场防治区
施工前,对渣场可剥离表土进行剥离,表土运至库尾集中堆存。弃渣前,在弃渣场沟口设置挡渣墙或抗滑桩挡板墙,周边设置截排水(洪)沟,在主排洪沟迎上游来水侧设置拦水坝兼排洪沟功能,分级平台设置平台排水沟,弃渣场底部设盲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接入自然水系。堆渣过程中,弃渣采取分层压实、分级分类堆放。施工结束后,渣体坡面植灌草防护,渣场顶部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植乔灌草恢复植被。堆渣期,弃渣场边坡铺无纺布。
10.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土前,应在场地周边采取编织土袋拦挡,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水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堆土完成后,及时撒播草籽,并用无纺布进行临时防护。表土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复耕及植被恢复。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56处弃渣场中,24处3级弃渣场和4处2级弃渣场采取视频远程监控方式,全过程记录弃渣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9287.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6068.01万元,方案新增23219.10万元〔工程措施6595.18万元,植物措施1998.48万元,监测措施485.8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9500.65万元,独立费用1852.96万元,基本预备费1225.9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59.978万元(先期开工点已缴纳107.142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它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弃渣,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加强弃渣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件: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6年6月1日
附件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备注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6595.18 |
63651.74 |
70246.92 |
||
|
1.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882.53 |
10162.46 |
11044.99 |
|
|
1.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47.81 |
333.20 |
681.01 |
|
|
1.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32.93 |
662.44 |
695.37 |
|
|
1.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1016.62 |
20868.14 |
21884.76 |
|
|
1.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356.11 |
2265.36 |
2621.47 |
|
|
1.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55.25 |
948.10 |
1003.35 |
|
|
1.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775.71 |
775.71 |
||
|
1.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788.24 |
3980.91 |
4769.15 |
|
|
1.9 |
弃渣场防治区 |
2339.03 |
24431.13 |
26770.16 |
|
|
1.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0.95 |
0.95 |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998.48 |
12416.27 |
14414.75 |
||
|
2.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962.16 |
1962.16 |
||
|
2.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170.77 |
12.75 |
183.52 |
|
|
2.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121.34 |
121.34 |
||
|
2.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2253.51 |
2253.51 |
||
|
2.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1435.28 |
1435.28 |
||
|
2.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41.71 |
41.71 |
||
|
2.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802.13 |
802.13 |
||
|
2.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852.98 |
852.98 |
||
|
2.9 |
弃渣场防治区 |
6589.52 |
6589.52 |
||
|
2.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72.60 |
172.60 |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485.86 |
485.86 |
|||
|
1 |
土建设施 |
0.00 |
|||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61.60 |
61.60 |
||
|
3 |
观测运行费 |
424.26 |
424.26 |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9500.65 |
9500.65 |
|||
|
4.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007.51 |
1007.51 |
||
|
4.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12.50 |
312.50 |
||
|
4.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635.49 |
635.49 |
||
|
4.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774.70 |
774.70 |
||
|
4.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177.14 |
177.14 |
||
|
4.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58.70 |
58.70 |
||
|
4.7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659.28 |
659.28 |
||
|
4.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360.56 |
360.56 |
||
|
4.9 |
弃渣场防治区 |
1948.38 |
1948.38 |
||
|
4.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3480.45 |
3480.45 |
||
|
4.11 |
其他临时工程 |
85.94 |
85.94 |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852.96 |
1852.96 |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1031.38 |
1031.38 |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92.83 |
92.83 |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655.88 |
655.88 |
||
|
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282.67 |
282.67 |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821.58 |
821.58 |
||
|
1 |
建设管理费 |
371.60 |
371.60 |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15.35 |
415.35 |
||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4.63 |
34.63 |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20433.13 |
76068.01 |
96501.14 |
||
|
基本预备费 |
1225.99 |
1225.99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559.978 |
1559.978 |
已缴纳107.142万元 | ||
|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
23219.10 |
76068.01 |
99287.11 |
||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