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取水许可审批申请(项目代码: 2015-500154-76-01-025691)和《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受理该申请,并于7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取水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按程序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8907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