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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0-00995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0〕4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取水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取水许可审批申请(项目代码: 2015-500154-76-01-025691)和《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受理该申请,并于7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取水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按程序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8907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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