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0-007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伸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伸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伸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编码:2019—500112—46—03—083575),我局组织专家对《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伸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工程河段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起点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段DN1000给水管道后穿越平滩河,沿平滩河及支流马家沟右岸铺设,穿越马家沟,终点至空港大道。管道为D1020×12钢管,管道长1.3km(渝北区段0.893km,两江新区段0.407km),其中0#~20#段管道涉河,涉河管道长447.1m(渝北区段40m,两江新区段407.1m)。管道转弯处设混凝土支墩,涉河支墩共10个;涉河检查井共4个,检查井尺寸1.4m×1.4m,井盖顶部基本与河床地面齐平。涉河段管底高程:干流0#~3#穿河段256.83~263.80m(1956黄海高程系统,下同),沿河段263.50m~268.90;支流15#~18#穿河段261.90~267.20m,沿河段265.80~269.90m。采用明挖管槽埋设,覆土厚度沿河段2.5m、穿河段4~6m,埋设后恢复河床原地貌。弃渣运至鸡公台渣场(不涉河)。
本工程的建设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市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
1. 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 木耳公租房至空港大道西延伸段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全国水利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