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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02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发布日期 ] 2019-05-3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水许可〔2019〕36号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018—500112—77—01—057511),我局组织专家对《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工程河段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上游已建箱涵采用2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有:排口及管网整治工程中新建WK1~WK3污水管道,长8.1m;水质提升工程中新建4万t/d水质提升站;清淤工程(主线箱涵、支线箱涵、溉澜溪河道及溉澜溪水库)清淤总长约9.485km; 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湿地与沉水植物种植;涉河部分景观工程中改造人行步道,总长4150m;三跨连续钢箱梁的景观人行桥,全长44.36m;溉澜溪入江口北滨路内侧的入口广场,占地面积约3200m2,采用单层架空框架结构,共设置4级平台,标高分别为193.50m、192.75m、191.70m、 190.95m,四级平台后接1:6的斜坡坡面;涉河景观绿化面积35781m2,其中有乔木和散植灌木。

  本工程的建设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及河流行洪影响较小。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对侵占行洪断面的水质提升站、入口广场及人行桥采取坡面开挖、疏浚清淤等补救措施。

  四、建议

  涉河景观绿化中在行洪区种植有较多的乔木和散植灌木,将会对行洪能力造成较大影响,应提高种植高程。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二)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重庆市河道管理站,市河道管理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市河道管理站,市河道管理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市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水利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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