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结合当前雨水情情况,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5月26日23时起,调整及维持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綦江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秀山县、万盛经开区为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巴南区、永川区、长寿区、南川区、武隆区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结束两江新区、渝中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高新区、合川区、璧山区、潼南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持续关注,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压实责任,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个责任人”到岗到位。二是继续关注水雨工情发展变化,紧盯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三是相关区县视降雨和涨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请相关单位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6日23时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