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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6-00133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6〕1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3 [ 发布日期 ] 2026-05-23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黔江区、涪陵区、巴南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梁平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5233时至9时,渝西部分区县已降暴雨,据市水文总站监测巴南区已有中小河流超警。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黔江区、涪陵区、巴南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梁平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万盛经开区等区县仍有大到暴雨。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5239时,针对黔江区、涪陵区、巴南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梁平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万盛经开区等14个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级应急响应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请局有关处室(单位)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按需及时派出人员、专家队伍协助一线开展洪水防御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区县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请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盯紧6类水旱灾害防御风险点以及施工营地、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农家乐、景区、养殖场、桥涵隧洞等薄弱场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24小时值班和巡查值守、险情抢早抢小,及时处置和管控风险。

    三是请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乡镇(街道)适时启动分级应急响应,尤其是存在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等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风险的,应提级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针对性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是请各区县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滚动开展雨水情预警预报,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强化信息报送,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重庆市水利局

    20265239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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