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走进水利
  •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应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6-00073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6〕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9 [ 发布日期 ] 2026-04-19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全市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据气象预测,419日午后到20日白天,我市自西向东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大部地区中到大雨,中西部和东南部部分地区暴雨(5070毫米),个别地区大暴雨(100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060毫米。据市水文总站预测,41914时—2020时,24个区县部分中小河流有涨水风险,其中风险较高的有北碚、两江新区、江津、南川、长寿、涪陵、垫江、丰都、梁平、忠县、万州、武隆、彭水、石柱、黔江、酉阳等区县;有一定风险的有南岸、巴南、合川、永川、綦江、万盛、开州、秀山等区县。以上区县部分乡镇有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4198针对全市启动水旱灾害防级应急响应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请局有关处室(单位)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按需及时派出人员、专家队伍协助一线开展洪水防御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区县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相关区县关注乌江涨水影响,及时提请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盯紧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人口密集区,聚焦水库、高位山坪塘、小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和防洪薄弱点、小流域山洪灾害危险区,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24小时值班和巡查值守、险情抢早抢小,及时处置和管控风险。

    三是请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乡镇(街道)适时启动分级应急响应,尤其是存在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等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风险的,应提级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针对性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滚动开展雨水情预警预报,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重庆市水利局

    20264198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启动全市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