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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251 [ 发文字号 ] 渝水防〔2024〕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将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713 日夜间,长江沿线以北地区中到大雨(2040毫米),渝西、渝东北地区部分区县暴雨(5080 毫米),局地大暴雨(130150 毫米)。据市水利局、市气象局预测,预计7 13 20 -14 20 时,涪陵、丰都等31 个区县51条中小河流有涨水风险,城口、开州、潼南、合川、大足、荣昌等区县有发生山洪灾害的风险。

    市水利局已于20247119时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7132200分起针,对万州、开州、云阳、城口、巫山、巫溪、奉节、梁平、潼南、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璧山、綦江等17个区县,将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其余区县继续保持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一是请各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加密预警预报频次, 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防洪薄弱风险点、山洪危险区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三是强降雨区县视降雨和涨水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强降雨区域在建水利工程及涉河在建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切实落实并执行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重庆市水利局

    20247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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