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昆仑金蒲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6-500151-04-01-768584)和《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6年8月3日受理该申请,并于8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司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梁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8月5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铜梁区水利局、重庆昆仑金蒲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启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新模板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6〕9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不可避让论证不充分。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不合理。
三、表土堆置方案不合理。
专家组认为,《水保方案》符合“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五条规定不予行政许可的(一)、(三)、(四)项情形,技术评审不予通过。
专家组长:![]()
![]()
2026年8月5日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压气站至铜梁高新区输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