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朝天门沙嘴至东水门大桥左岸码头前沿水域疏浚项目特定活动许可延期的请示》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朝天门沙嘴至东水门大桥左岸码头前沿水域疏浚项目特定活动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事项仍按《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朝天门沙嘴至东水门大桥左岸码头前沿水域疏浚工程特定活动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4〕70号)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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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朝天门沙嘴至东水门大桥左岸码头前沿水域疏浚工程特定活动延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