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原水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开区迎龙湖分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10—500108—04—01—545849)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作出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朱家岩水厂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桃花店村,与观景口水厂共同承担茶园—鹿角组团供水任务。水厂总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供水能力为5万m3/d,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运行;二期工程供水能力为5万m3/d,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运行。水厂原取水水源为迎龙湖水库,现调整为观景口水库。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南岸区朱家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朱家岩水厂从观景口水库取水。
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厂年取水量为1910万m3。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南岸区朱家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2030年朱家岩水厂年取水量为1910万m3,组团另一供水水厂观景口水厂年取水量为5436万m3,合计从观景口水库年取水7346万m3,未超过观景口水库许可水量,且取水用途符合水库水资源论证批复,供水保证率满足95%的设计要求。
据水质监测报告,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四、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内容基本齐全,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并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重庆)。
(三)鉴于本工程为已成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南岸区朱家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3—88707092)
附件
南岸区朱家岩水厂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4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南岸区朱家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巴南区水利局、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原水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开区迎龙湖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上听取了项目业主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26年4月20日提交了《南岸区朱家岩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经专家组复核,认为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等技术要求,可作为取水许可的技术依据,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朱家岩水厂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桃花店村,与观景口水厂共同承担茶园—鹿角组团供水任务。水厂总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供水能力为5万m3/d,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运行;二期工程供水能力为5万m3/d,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运行。水厂原取水水源为迎龙湖水库,按《重庆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要求,现取水水源调整为观景口水库,保留净水、配水设施。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论证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合适。
分析范围为南岸区、巴南区;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观景口水库坝址以上五布河流域;取水影响范围为观景口水库库区、观景口水库用水户供区范围、观景口水库灌溉供水范围及坝址以下至五布河河口之间减水河段;退水影响范围为茶园污水处理厂、东港污水处理厂退水的影响范围。
《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三、水平年及供水保证率
《报告书》确定现状水平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基本合适。城乡供水保证率95%,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报告书》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节水要求。
供区2030年城市居民最高日人均综合用水定额350L/人·d,工业增加值用水定额6.4m3/万元,管网漏损率9%,基本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重庆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相关要求。
节水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六、用水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观景口水厂、朱家岩水厂取水量与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说明》《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南岸区朱家岩水厂取水量与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说明》,本水厂取水量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相符合的。
《报告书》提出的供区需水预测指标及需水量预测成果基本合理。《报告书》提出的工程从观景口水库取水,解决供区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基本合理,2030年取水量1910万m3基本合适。
《报告书》用水合理性分析基本可行。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朱家岩水厂原取水水源为迎龙湖水库,2024年5月,取水水源地变更为观景口水库。2030年朱家岩水厂年取水量为1910万m3,组团另一供水水厂观景口水厂年取水量为5436万m3,合计从观景口水库年取水7346万m3,未超过观景口水库许可水量,且取水用途符合水库水资源论证批复。
据《报告书》,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取水口河段河岸稳定性较好,取水建筑物型式满足供水要求,取水口高程满足泥沙淤积和供水、生态取水等的要求,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朱家岩水厂从已成观景口水库取水,观景口水库的取水影响已在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充分论证。
据《报告书》,水厂供水范围内有茶园污水处理厂、东港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厂,2030年总处理规模为14万m3/d,能够满足供区污水处理需求。
取退水影响分析的结论基本合适。
九、水资源保护及管理措施
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生态保护措施、水资源监测站网管理措施、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等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