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西保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6-500118-04-01-461968)和《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59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348.5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06.52万元,方案新增142.01万元(工程措施8.9万元、植物措施0.08万元、监测措施28.6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5.28万元、独立费用39.8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02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工程已开工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
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 (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永川区 | |||||
|
项目规模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场设施、铁路专用线、桥梁等。其中建设专用线6条,建设集装箱作业区约21199m2,正面吊作业区约9374m2,海关等房屋建筑面积12252.85m2。 |
总投资(万元) |
49889.74 |
土建投资(万元) |
24168.24 | |||||
|
动工时间 |
2025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 | |||||
|
工程占地(hm2) |
23.59 |
永久占地(hm2) |
16.25 |
临时占地(hm2) |
7.34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15.48 |
28.32 |
13.57 |
0.73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23.5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
1466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910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站场设施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3472m、雨水管245m、沉沙井8个、透水路面181m2、土地整治0.98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20万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1.99hm2。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210m、沉沙池1口、密目网苫盖4700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5000m2 | ||||||
|
专用线工程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843m、土地整治0.32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9万m3、表土回填0.06万m3。 |
主体已列:人字形截水骨架护坡713.75m2、灌草护坡2454.75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50m、土袋拦挡212m、防雨布覆盖3300m2 | |||||||
|
桥梁工程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17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02万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1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5m、土袋拦挡88m、防雨布覆盖1700m2 | |||||||
|
取土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6.38hm2。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08万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6.38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50m、砖砌沉沙池1口。防雨布覆盖5000m2。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2万m3、表土回填0.09万m3。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10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5hm2。 |
主体已列:土质排水沟648m、临时沉沙池1座。密目网覆盖42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5m、砖砌沉沙池1口。防雨布覆盖500m2。 |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02hm2。 |
无 |
主体已列:密目网覆盖120m2、盖板排水沟50m。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50m、沉沙池1口、防雨布覆盖1000m2。 | |||||||
|
临时堆土场防治区 |
无 |
无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70m、沉沙池2口、防雨布覆盖16500m2、土袋拦挡310m。 | |||||||
|
投资(万元) |
124.82(新增8.90) |
85.45(新增0.08) |
30.51(新增25.28)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48.53(新增142.01) |
独立费用(万元) |
39.89 | |||||||
|
监理费(万元) |
3 |
监测费(万元) |
28.66 |
补偿费 (万元) |
33.026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川绿水土保持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西保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孔维飞/13***92 |
法定代表人 |
荣继超 | |||||||
|
地址 |
永川区人民大道333号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昌龙大道1999号(永川综合保税区内) | |||||||
|
邮编 |
402360 |
邮编 |
40236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通韵/18***08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乔/18***67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14***54@qq.com |
电子信箱 |
17***00@123.com | |||||||
附件2
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24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永川区水利局、重庆渝西保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市川绿水土保持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5年12月16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59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凤凰湖产业园区,工程已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永水保限编字〔10〕号),补报本方案。
项目由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两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站场设施、铁路专用线设施、桥梁和附属设施等。站场设施包括集装箱作业区2.12hm2,正面吊作业区0.94hm2,停车场0.66hm2,新建仓库、综合楼、暂扣室等海关检验用地1.83hm2,房屋建筑12252.85m2;铁路专用线设施包括6条铁路专用线和5处涵洞;新建桥梁100m/1座;附属设施包括供配电、给水排水及信息化建设。临时工程包括取土场1处、施工便道2070m/4条、钢便桥93m/1座、施工生产生活设施8处。
项目总用地面积23.59hm2,其中:永久占地16.25hm2,临时占地7.34hm2。工程总挖方15.48万m3(含表土0.39万m3),填方28.32万m3(含表土0.39万m3),借方13.57万m3,余方0.73万m3。借方从永川综合保税区R39-01/03地块取土,余方0.73万m3(淤泥)经改良后作为取土场绿化用土。工程总投资49889.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4168.24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10月底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项目区自然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且无法避让,方案已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
(二)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0.60hm2,损毁植被面积14.99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6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10t。
(四)基本同意对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取土场、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临时堆土场共5个一级防治区。其中:主体工程防治区划分为站场设施区、专用线工程区、桥梁工程区共3个二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1)站场设施区
先前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施工形成的裸露边坡及临时堆土实施了密目网临时覆盖,在综合楼四周布设有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后续施工中,遇降雨时,对施工产生的临时边坡与临时堆土实施临时覆盖,及时修建站场设施区内的排水沟和雨水管网。施工后期,对临时占用的林草地、临时扰动的边坡以及预留用地进行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绿化。
(2)专用线工程区
施工前,对场地内的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施工中,遇降雨时,对施工产生的临时边坡与临时堆土实施临时覆盖,及时修建路基及轨道两侧的截排水沟。施工后期,对边坡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实施灌草护坡和人字形截水骨架植草护坡。
(3)桥梁工程区
后续施工中,遇降雨时,对施工产生的临时边坡与临时堆土实施临时覆盖,在有土石滚落的地段设置临时拦挡,在桥台边坡顶部及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施工后期,对临时占用的林草地和临时扰动边坡进行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绿化。
2.取土场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遇降雨时,对裸露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在取土场有汇水的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后期,对取土场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撒播草籽绿化。
3.施工便道防治区
已修建的施工便道,在道路临时边坡实施了撒播草籽与密目网临时覆盖,并在有汇水的道路边修建了土质排水沟及沉沙池,雨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水临江河。后续修建的施工便道,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内的耕地及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中,遇降雨时,对施工产生的边坡和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在有汇水的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后期,对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原为耕地的进行复耕,原为林草地的进行复绿。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对已建的施工生活区实施了临时覆盖、排水和沉沙措施;对后期修建的梁场及预制厂等施工生产区,在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对临时堆料设置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设施,对项目红线外的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绿化, 项目红线内的施工场地按主体设计进行建设。
5.临时堆土场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在周边设置临时拦挡,在挡土墙的外侧设置临时排水沟与沉沙池;遇降雨时,采用防雨布对临时堆土进行覆盖。施工后期,表土堆放场按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建设,对在取土场设置的临时堆土场进行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348.5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06.52万元,方案新增142.01万元(工程措施8.9万元、植物措施0.08万元、监测措施28.6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25.28万元、独立费用39.8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026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附件: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永川栏杆滩海关监管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场所铁路
专用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备注 | ||
|
方案 新增 |
主体 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8.90 |
115.92 |
124.82 |
||
|
一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7.8 |
115.47 |
123.27 |
|
|
(一) |
站场设施区 |
1.44 |
94.89 |
96.33 |
|
|
(二) |
专用线工程区 |
6.22 |
20.57 |
26.79 |
|
|
(三) |
桥涵工程区 |
0.14 |
0.14 |
||
|
二 |
取土场防治区 |
0.58 |
0.38 |
0.96 |
|
|
三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52 |
0.01 |
0.53 |
|
|
四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6 |
0.06 |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0.08 |
85.37 |
85.45 |
||
|
一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75.67 |
75.67 |
||
|
(一) |
站场设施区 |
3.02 |
3.02 |
||
|
(二) |
专用线工程区 |
72.39 |
72.39 |
||
|
(三) |
桥涵工程区 |
0.26 |
0.26 |
||
|
二 |
取土场防治区 |
9.7 |
9.7 |
||
|
三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08 |
0.08 |
||
|
四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8.66 |
28.66 |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25.28 |
5.23 |
30.51 |
||
|
一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7.46 |
2.11 |
9.57 |
|
|
(一) |
站场设施区 |
2.15 |
2.11 |
4.26 |
|
|
(二) |
专用线工程区 |
3.78 |
3.78 |
||
|
(三) |
桥涵工程区 |
1.53 |
1.53 |
||
|
二 |
取土场防治区 |
4.54 |
4.54 |
||
|
三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58 |
2.53 |
3.11 |
|
|
四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73 |
0.59 |
2.32 |
|
|
五 |
临时堆土场 |
10.97 |
10.97 |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39.89 |
39.89 |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35.25 |
35.25 |
||
|
(一)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18.85 |
18.85 |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52 |
2.52 |
||
|
(三)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费 |
13.88 |
13.88 |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4.64 |
4.64 |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26 |
1.26 |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 |
3 |
||
|
(三)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38 |
0.38 |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02.81 |
206.52 |
309.33 |
|
|
II |
基本预备费 |
6.17 |
6.17 |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026 |
33.026 |
||
|
静态总投资 |
142.01 |
206.52 |
34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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