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秀印(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000-01-01-134495)和《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2.1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3458.4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634.82万元,方案新增12823.62万元(工程措施4966.79万元,植物措施730.93万元,监测措施243.7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815.81万元,独立费用862.10万元,基本预备费697.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7.05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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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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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秀山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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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44.348km |
总投资(万元) |
609577.28 |
土建投资(万元) |
43634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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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6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9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3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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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2) |
362.18 |
永久占地(hm2) |
270.60 |
临时占地(hm2) |
91.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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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
1225.76 |
785.21 |
/ |
234.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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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秀山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秀山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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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中低山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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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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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62.1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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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万t) |
15.01 |
新增土壤流失量(万t) |
1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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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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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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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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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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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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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排水沟34972m、混凝土边沟24180m、混凝土坡顶截水沟1807m、混凝土平台截水沟11357m、混凝土急流槽4179m、混凝土沉沙池67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6.07万m3、场地平整48.61hm2、覆土11.32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护坡17592m2、方格网植草护坡17724m2、衬砌拱圈内植草护坡172552m2、CF网喷播植草护坡49204m2、挂双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73598m2、锚杆框架梁+挂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63124m2;种植乔灌木59512株、撒播草籽69630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9576m、临时沉沙池67座、编织土袋挡墙22998m、浆砌石护脚墙4980m、防雨布苫盖31.50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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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37万m3、场地平整11.72hm2、覆土7.03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1.7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50m、临时沉沙池42座、编织土袋挡墙1050m、防雨布苫盖3.16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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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洞顶排水沟2020m、混凝土洞外截水沟2659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96万m3、场地平整1.77hm2、覆土0.43万m3。 |
主体设计:锚杆框架梁+挂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4021m2;种植乔灌木945株、植地被及攀缘植143m2、撒播草籽6357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340m、临时沉沙池12座、编织土袋挡墙1616m、防雨布苫盖0.32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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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立交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排水沟23184m、混凝土边沟10951m、混凝土平台截水沟5598m、混凝土急流槽667m、混凝土沉沙池6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5.76万m3、场地平整27.58hm2、覆土9.58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护坡44805m2、方格网植草护坡28513m2、衬砌拱圈内植草护坡31460m2、CF网喷播植草护坡33344m2、挂双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1139m2;种植乔灌木31414株、撒播草籽105091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7068m、临时沉沙池6座、编织土袋挡墙18547m、防雨布苫盖11.14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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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设施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排水沟848m、混凝土边沟992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48万m3、场地平整4.11hm2、覆土2.47万m3。 |
主体设计:种植乔灌木1795株、植地被及草坪39319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20m、临时沉沙池2座、编织土袋挡墙678m、防雨布苫盖1.97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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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移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浆砌石排水沟15659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27万m3、场地平整4.22hm2、覆土1.18万m3、复耕0.98hm2。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护坡31054m2。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面积0.14hm2(植乔木88株、植灌木175株、撒播草籽0.14hm2、幼林抚育0.1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8460m、临时沉沙池46座、编织土袋挡墙6768m、防雨布苫盖2.12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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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营地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护脚墙9148m、混凝土排水沟959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21万m3、场地平整19.57hm2、覆土14.58万m3、复耕14.18hm2。 |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面积5.39hm2(植乔木3369株、植灌木10106株、撒播草籽5.39hm2、幼林抚育5.3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380m、临时沉沙池20座、编织土袋挡墙960m、防雨布苫盖3.90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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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浆砌石排水沟1626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30万m3、场地平整15.77hm2、覆土12.43万m3、复耕14.84hm2。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护坡57787m2。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面积0.93hm2(植乔木581株、植灌木1744株、撒播草籽0.93hm2、幼林抚育0.93hm2)。 |
方案新增:编织土袋挡墙5750m、防雨布苫盖4.54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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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混凝土挡渣墙318m、钢筋混凝土桩板墙52m、混凝土排水沟10504m、碎石盲沟3879m、钢波纹管90m、混凝土消力池12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6.44万m3、场地平整29.68hm2、覆土17.81万m3。 |
主体设计:喷播植草184455m2。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面积29.68hm2(植乔木18550株、植灌木55650株、撒播草籽11.23hm2、幼林抚育29.68hm2)。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7642m、临时沉沙池7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苫盖3.70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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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场地平整21.29hm2、复耕18.66hm2。 |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面积2.63hm2(种植乔木1644株、植灌木4931株、撒播草籽2.63hm2、幼林抚育2.63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750m、临时沉沙池90座、编织土袋挡墙9450m、防雨布苫盖26.90hm2、表土撒播草籽面积26.90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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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18549.50(主体13582.71、新增4966.79) |
27765.19(主体27034.26、新增730.93) |
4833.66 (主体17.85、新增4815.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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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53458.45(主体40634.82、新增12823.63) |
独立费用(万元) |
86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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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176.24 |
监测费(万元) |
243.78 |
补偿费(万元) |
507.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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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陕建秀印(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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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凯 |
法定代表人 |
智战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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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西示范区武洛街27号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白沙大道中段白鹭半岛营销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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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30032 |
邮编 |
409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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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桐15***90 |
联系人及电话 |
雷伟13***92 | ||||
|
传真 |
0351-77***86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sx***26.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秀山县水利局、陕建秀印(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咨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5年12月12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2.1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为新建项目。项目起于官庄街道张坝村设官庄枢纽互通与既有G65包茂高速(秀山段)相接,沿西南方向布线,经乌杨街道、清溪场街道、龙凤坝镇、隘口镇, 止于隘口镇富裕村接已建秀印高速(贵州段),总长44.348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等组成,综合桥隧比31.54%。其中:路基26.327km;桥梁7.639km/27座(其中:特大桥1.728km/1座、大桥5.837km/24座、中桥0.074km/2座);隧道6.347km/5座(其中:特长隧道1.444km/1座、长隧道4.463km/3座、短隧道0.440km/1座);互通立交4处;沿线设施2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改移道路11.638km/46处,改移沟渠2.545km/17处。
项目施工组织布设施工营地45.65hm2/20处(新增占地19.57hm2),施工便道23.057km(其中:新建便道19.757km、新建便桥0.250km、改建便道3.050km),表土堆放场23.99hm2/22处(新增占地21.29hm2),弃渣场32.38hm2/7处。项目总占地362.18hm2,其中:永久占地270.60hm2,临时占地91.58hm2。项目土石方总量2010.97万m3,挖方1225.76万m3(含表土剥离76.83万m3),填方785.21万m3(含表土回覆76.83万m3),建筑材料利用方205.56万m3,弃方234.99万m3,弃方全部运至7处弃渣场集中堆置。项目总投资609577.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6346.37万元。项目计划2026年1月开工,2029年12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基本清楚。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解决,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纳入本项目。
(三)项目区自然简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秀山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已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设置4级弃渣场7处,均取得了秀山县秀印高速公路(重庆段)建设指挥部,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选址确认意见。弃渣场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避开了河道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6#弃渣场为凹地型渣场,对下游及周边基本无影响。其余6处弃渣场为沟道型渣场,下游一定范围内有居民点、废弃厂房、乡村道路及项目主线,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弃渣场地质勘察、专项设计及稳定安全评估,评估结论为弃渣场整体稳定,对周边相关对象安全无重大影响;并承诺拆除2#、3#、4#弃渣场下游正对、近距离的居民房屋和废弃厂房。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62.18hm2,损毁植被面积90.52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5.01万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3.53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改移工程、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等10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上侧存在较大汇水的挖方边坡坡顶外修建截水沟,顺接至周边沟道。施工过程中,按“永临结合”原则沿永久排水沟提前开挖形成临时排水,顺接至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一般挖填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深挖高填边坡坡脚采用浆砌石护脚墙临时拦挡;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路基形成后,实施挖填边坡坡脚边沟和排水沟以及坡面平台截水沟、急流槽,整体排出道路接入周边沟道,出口设沉沙池;填方边坡实施喷播植草、方格网植草、衬砌拱圈内植草护坡,挖方边坡实施CF网喷播植草、挂双网喷射有机基材、锚杆框架梁+挂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施工后期,路基两侧绿化带、中分带、边坡绿化带等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实施绿化。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汇水的桥梁基础施工区上侧设临时排水沟,接入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桥台下边坡、循环池和钻渣堆置区四周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施工扰动裸露区、钻渣渣体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桥下可绿化用地实施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3.隧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洞口开挖坡顶外修建截水沟,顺接至周边沟道。施工过程中,按“永临结合”原则沿洞门顶部排水沟位置设临时排水沟,顺接至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开挖边坡坡脚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坡面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洞口成形后修建洞门顶部排水沟;洞口边坡实施锚杆框架梁+挂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施工后期,洞口道路中分带、路侧绿化区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实施景观绿化。
4.互通立交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上侧存在较大汇水的挖方边坡坡顶外修建截水沟,顺接至周边沟道。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沿永久排水沟提前开挖形成临时排水,顺接至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挖填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路基形成后,实施挖填边坡坡脚边沟和排水沟以及坡面平台截水沟、急流槽,整体排出道路接入周边沟道,出口设沉沙池;填方边坡实施喷播植草、方格网植草、衬砌拱圈内植草护坡,挖方边坡实施CF网喷播植草、挂双网喷射有机基材护坡。施工后期,互通主线及匝道路基两侧绿化带、中分带、边坡绿化带、立交中心景观区等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实施绿化。
5.沿线设施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施工过程中,修建场地排水沟和边沟,接入主线路基排水沟或周边沟道,并按“永临结合”原则沿永久排水沟提前开挖形成临时排水,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挖填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苫盖。施工后期,绿化区域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实施景观绿化。
6.改移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施工过程中,改移道路沿路基两侧或单侧修建排水沟,接入周边沟道,并按“永临结合”原则沿永久排水沟提前开挖形成临时排水,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改移道路挖填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改移道路、改移沟渠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路基边坡整治后喷播植草。施工后期,改移沟渠施工作业带临时占地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复耕或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7.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场内;场地四周设临时排水沟,接入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施工过程中,沿碎石堆存场坡脚设护脚墙,四周设排水沟接入场地临时排水沟;堆料场、表土堆放场四周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顶部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场地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复耕或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8.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表土,在便道两侧征地范围内分散集中堆放;便道填方边坡坡脚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过程中,路基内侧设排水沟,接入周边沟道;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等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边坡实施喷播植草。施工后期,新建便道、便桥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复耕或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9.弃渣场防治区
堆渣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弃渣场尾部;沟道型弃渣场下侧沟口修建拦挡工程,其中4#弃渣场修建桩板墙,其余弃渣场修建片石混凝土挡渣墙;弃渣场底部设排水盲沟;按“永临结合”原则沿周边永久截水沟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进行施工期导流,接下游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堆渣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渣方式,并设置分级平台;裸露渣体采用防雨布临时苫盖;根据堆渣进度布设平台排水沟,四周修建永久截水沟,出口设消力池后顺接下游沟道。堆渣结束后,平台、边坡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后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10.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放前,堆场下侧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设临时排水沟,接入周边沟道,出口设临时沉沙池。堆放过程中,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堆土完成后,撒播草籽临时恢复植被。表土利用后,场地土地整治后复耕或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3458.4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634.82万元,方案新增12823.62万元(工程措施4966.79万元,植物措施730.93万元,监测措施243.7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815.81万元,独立费用862.10万元,基本预备费697.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7.052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一)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积极落实施工期临时措施;统筹安排工期,尽早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渣,规范土石方堆置,严禁乱堆乱弃;弃渣场应严格执行“先挡后弃”,落实堆渣期临时排水和永久截排水工程,并加强安全监测。
附件: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
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万元) |
备注 |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4966.79 |
13582.71 |
18549.50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1436.72 |
4541.68 |
5978.40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41.86 |
0.00 |
341.86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43.86 |
255.68 |
299.54 |
|
|
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792.15 |
2253.58 |
3045.73 |
|
|
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153.36 |
119.81 |
273.17 |
|
|
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134.31 |
896.27 |
1030.58 |
|
|
7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624.89 |
1925.40 |
2550.29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547.96 |
646.19 |
1194.15 |
|
|
9 |
弃渣场防治区 |
814.55 |
2944.10 |
3758.65 |
|
|
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77.13 |
0.00 |
77.13 |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730.93 |
27034.26 |
27765.19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0.00 |
19480.15 |
19480.15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88.37 |
0.00 |
88.37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0.00 |
100.60 |
100.60 |
|
|
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0.00 |
6482.07 |
6482.07 |
|
|
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0.00 |
599.20 |
599.20 |
|
|
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2.54 |
42.30 |
44.84 |
|
|
7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108.71 |
0.00 |
108.71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18.76 |
78.71 |
97.47 |
|
|
9 |
弃渣场防治区 |
459.50 |
251.23 |
710.73 |
|
|
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53.05 |
0.00 |
53.05 |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243.78 |
0.00 |
243.78 |
|
|
1 |
土建设施费 |
0.00 |
0.00 |
0.00 |
|
|
2 |
设备及安装费 |
5.64 |
0.00 |
5.64 |
|
|
3 |
观测运行费 |
238.14 |
0.00 |
238.14 |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4815.81 |
17.85 |
4833.66 |
|
|
1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2204.48 |
0.00 |
2204.48 |
|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108.43 |
0.00 |
108.43 |
|
|
3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56.91 |
0.00 |
56.91 |
|
|
4 |
互通立交防治区 |
684.03 |
0.00 |
684.03 |
|
|
5 |
沿线设施防治区 |
56.29 |
0.00 |
56.29 |
|
|
6 |
改移工程防治区 |
245.41 |
0.00 |
245.41 |
|
|
7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113.91 |
0.00 |
113.91 |
|
|
8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212.34 |
0.00 |
212.34 |
|
|
9 |
弃渣场防治区 |
69.23 |
17.85 |
87.08 |
|
|
10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007.80 |
0.00 |
1007.80 |
|
|
11 |
其他临时工程 |
56.98 |
0.00 |
56.98 |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862.10 |
0.00 |
862.10 |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75.73 |
0.00 |
75.73 |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74.77 |
0.00 |
274.77 |
|
|
3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102.31 |
0.00 |
102.31 |
|
|
4 |
建设管理费 |
215.15 |
0.00 |
215.15 |
|
|
5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76.24 |
0.00 |
176.24 |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7.90 |
0.00 |
17.90 |
|
|
Ⅰ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1619.41 |
40634.82 |
52254.23 |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697.16 |
0.00 |
697.16 |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07.052 |
0.00 |
507.052 |
|
|
总投资(Ⅰ+Ⅱ+Ⅲ) |
12823.62 |
40634.82 |
53458.44 |
||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