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
你司提交的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9-500101-04-01-191769)和《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1.33hm2,其中:开州区22.13hm2,城口县19.2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静态总投资572.9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73.09万元,方案新增199.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0万元,监测措施41.5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2.07万元,独立费用51.06万元,基本预备费8.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7.86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 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或个数 |
开州区、城口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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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扩建东华220kV变电站1个出线间隔。新建220kV华城Ⅱ线,线路总长98.9km/铁塔271基;220kV华镇北线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9km/铁塔1基,拆除线路长0.8km/铁塔1基;220kV华万东线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6km/铁塔2基,拆除线路长0.55km/铁塔2基;220kV华镇南线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4km/铁塔1基,拆除线路长0.35km。项目涉及开州区、城口县。 |
总投资(万元) |
29862 |
土建投资(万元) |
4473.42 | ||||||||||||
|
动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
工程占地(hm2) |
41.33 |
永久占地(hm2) |
6.09 |
临时占地(hm2) |
35.24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
2.68 |
2.58 |
0 |
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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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庆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州区和城口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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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低山、中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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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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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1.3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011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518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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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及 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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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扩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浆砌块石排水沟(变电站)70m,透水铺装1242m2。 |
/ |
方案新增:彩条布遮盖4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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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基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89万m3,表土回覆0.89万m3,土地整治22.83hm2,浆砌块石排水沟(塔基)400m,浆砌块石挡土坎69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 |
主体设计:撒播种草21.25hm2,栽植乔木15.37hm2(25591株)。 |
主体设计:彩条布遮盖32365m2,填土编织袋拦挡6646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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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 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1万m3,表土回覆0.11万m3,土地整治14.0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 |
主体设计:撒播种草12.25hm2,栽植乔木12.05hm2(20064株)。 |
主体设计:彩条布遮盖2285m2,填土编织袋拦挡357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61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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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张场 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3.84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0万m3,表土回覆0.30万m3。 |
主体设计:撒播种草2.51hm2,栽植乔木1.13hm2(1882株)。 |
主体设计:彩条布遮盖3310m2。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拦挡720m,铺垫棕垫54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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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16hm2。 |
主体设计:撒播种草0.12hm2,栽植乔木0.04hm2(67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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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185.73 方案新增:9.30 |
主体已列:57.11 |
主体已列:130.25 方案新增:3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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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572.93 |
独立费用(万元) |
5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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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1.61 |
监测费(万元) |
41.51 |
补偿费(万元) |
57.8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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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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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传福 |
法定代表人 |
蔡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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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3号楼28层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广场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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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0039 |
邮编 |
404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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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罗定福/02368***82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昌/18***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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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368***82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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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87***40@qq.com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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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1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 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开州区水利局、城口县水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5年12月1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1.33hm2,其中:开州区22.13hm2,城口县19.2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 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城口县,为新建、改扩建建设类项目,工程任务是为渝西高铁明通牵引站(一期)提供电源。本项目主要由线路工程和变电站扩建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线路工程包括新建220千伏华城Ⅱ线98.90km/铁塔271基(开州区段线路63.20km/铁塔139基、城口县段线路35.70km/铁塔132基);改造220千伏华镇北线(全部位于开州区),新建线路0.90km/铁塔1基,拆除线路0.80km/铁塔1基;改造220千伏华万东线(全部位于开州区),新建线路0.60km/铁塔2基,拆除线路0.55km/铁塔2基;改造220千伏华镇南线(全部位于开州区),新建线路0.40km/铁塔1基,拆除线路0.35km。变电站扩建工程为扩建东华220千伏变电站间隔1个(位于开州区白鹤街道)。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共布设牵张场3.96hm2/22处,跨越施工场地0.16hm2/1处,施工便道14.00hm2/265条(7条车行施工便道和258条人抬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就近从沿线农户取用或自备发电机、人畜运水,施工建筑材料主要采用购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1.33hm2,其中:永久占地6.09hm2,临时占地35.24hm2。本项目总挖方量2.68万m3(含剥离表土1.32万m3),总填方量约2.58万m3(含回覆表土1.32万m3),无借方,余方0.10万m3,余方运至白鹤街道办天祠社区农户苗圃回填利用。本项目计划2025年12月开工,2027年6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项目总投资2986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473.42万元。拆迁安置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
(二)项目区自然简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区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已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最高标准(一级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等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41.33hm2,损毁植被面积为37.23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011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51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变电站扩建工程、塔基工程、施工便道、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5个一级防治区。
(二)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变电站扩建工程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遇降雨时对项目区内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遮盖。施工后期,新建排水沟接入现有雨水沟,对施工地面铺设透水铺装(碎石地面),与现有变电站地面保持一致。
2.塔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塔基开挖区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坡地及坡顶型塔基在边坡下侧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在有汇水的塔基上边坡修建浆砌石排水沟,并顺接周边自然排水系统;在较陡的塔基下边坡修建挡土坎,将多余土方填筑在坎内侧,并对余土进行平整;遇降雨时对塔基施工产生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土质坡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塔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及回覆表土,塔基永久占地采取撒播种草防护,塔基临时占地根据原占地类型恢复耕地或植被。
3.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车行施工便道区内表土进行剥离,表土沿线堆放,边坡下侧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在车行便道汇水侧布设临时排水沟,并顺接周边自然排水系统;遇降雨时对裸露土质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施工后期,对人行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对车行施工便道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及回覆表土,并根据原占地类型恢复耕地或植被。
4.牵张场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对场内扰动较大区域的表土采取剥离保护,堆放在场内不影响施工的区域,优先装袋用作临时拦挡并采用防雨布遮盖;占地区域采用铺设棕垫保护。施工后期,对牵张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原占地类型恢复耕地或植被。
5.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施工后期,对跨越施工场地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原占地类型恢复耕地或植被。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静态总投资572.9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73.09万元,方案新增199.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0万元,监测措施41.5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32.07万元,独立费用51.06万元,基本预备费8.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7.862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备注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9.30 |
185.73 |
195.03 |
|
|
一 |
变电站扩建工程防治区 |
|
8.70 |
8.70 |
|
|
二 |
塔基工程防治区 |
0.30 |
128.37 |
128.67 |
|
|
三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30 |
38.56 |
38.86 |
|
|
四 |
牵张场防治区 |
8.70 |
9.70 |
18.40 |
|
|
五 |
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
|
0.40 |
0.40 |
|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
57.11 |
57.11 |
|
|
一 |
塔基工程防治区 |
|
31.92 |
31.92 |
|
|
二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
22.08 |
22.08 |
|
|
三 |
牵张场防治区 |
|
2.98 |
2.98 |
|
|
四 |
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
|
0.13 |
0.13 |
|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41.51 |
|
41.51 |
|
|
一 |
设备费 |
1.04 |
|
1.04 |
|
|
二 |
监测运行费 |
40.47 |
|
40.47 |
|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32.07 |
130.25 |
162.32 |
|
|
一 |
变电站扩建工程防治区 |
0.21 |
|
0.21 |
|
|
二 |
塔基工程防治区 |
|
121.71 |
121.71 |
|
|
三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34 |
6.82 |
7.16 |
|
|
四 |
牵张场防治区 |
31.33 |
1.72 |
33.05 |
|
|
五 |
其他临时措施 |
0.19 |
|
0.19 |
|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51.06 |
|
51.06 |
|
|
一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22.30 |
|
22.30 |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7.66 |
|
7.66 |
|
|
三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
14.18 |
|
14.18 |
|
|
四 |
建设管理费 |
1.66 |
|
1.66 |
|
|
五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61 |
|
1.61 |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65 |
|
3.65 |
|
|
Ⅰ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33.94 |
373.09 |
507.03 |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8.04 |
|
8.04 |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7.862 |
|
57.862 |
|
|
总投资(Ⅰ+Ⅱ+Ⅲ) |
199.84 |
373.09 |
572.93 |
| |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