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 2019-500112-48-01-077173)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3.32hm2(其中:渝北区23.83hm2,江北1.59hm2,两江新区17.9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4%。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828.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319.97万元,方案新增508.1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0.45万元,植物措施174.03万元,监测措施60.1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74.07万元,独立费用73.51万元,基本预备费25.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64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 |
流域管 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渝北区、江北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改建市政道路主线长为4.26km,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56m。全线改造立交4座。 |
总投资 (万元) |
169308 |
土建投资 (万元) |
90553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43.32 |
永久占地(hm2) |
43.32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5.31 31.31 |
9.31 |
0 |
5.9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3.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374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08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4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路基排水边沟及盖板沟5186m;雨水管网5902m;人行道透水铺装15962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7362 m3。 |
主体设计:共布置行道树367株,中分带、侧分带及交通岛绿化10037m2,喷播植草护坡1530m2。 方案新增:无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200m2;临时拦挡长度120m;临时沉沙池2座。 | ||||||||||||||||
立交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路基排水边沟及盖板沟4408m;雨水管网1996m;人行道透水铺装5256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836m3。 |
主体设计:行道树76株,紫薇220株,中分带、侧分带及交通岛绿化6634m2,喷播植草护坡1250m2、花格护坡4474m2,铺种草皮16667m2。 方案新增:撒草籽绿化5434m2;灌木绿化,共2886m2。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4000m2;临时拦挡600m3;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截水沟800m。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540m3;表土回覆190 m3。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30hm2;表土回覆350 m3。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0.01hm2、草皮护坡0.05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21hm2;灌木绿化0.09hm2;乔木50棵。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206m。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2座。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56hm2。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9hm2;灌木绿化0.17hm2;乔木150棵。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8400m2;临时拦挡360m。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330m3;土地整治2.22hm2;表土回覆5458m3。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hm2;灌木绿化0.22 hm2;乔木200棵。 |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0m2;临时排水沟1990m;临时沉沙池2座。 | ||||||||||||||||
投资(万元) |
2717.95(主体已列:2677.5,方案新增:40.45) |
813.00(主体已列:638.97,方案新增:174.03) |
77.57(主体已列:3.50,方案新增:74.07)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3828.13(主体已列:3319.97,方案新增:508.16) |
独立费用(万元) |
73.51 | ||||||||||||||||
监理费(万元) |
7.28 |
监测费(万元) |
60.12 |
补偿费(万元) |
60.648 | ||||||||||||||
方案编制单位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吴昌新/0517-*******4 |
法定代表人 |
李天富 | ||||||||||||||||
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37楼 | ||||||||||||||||
邮编 |
223001 |
邮编 |
40001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秦夏华/15*******10 |
联系人及电话 |
谭家麟/13*******97 | ||||||||||||||||
电子信箱 |
2*******0@qq.com |
电子信箱 |
2*******6@qq.com |
附件2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月26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渝北区水利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江北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4年9月27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3.32hm2(其中:渝北区23.83hm2,江北区1.59hm2,两江新区17.9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4%。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位于渝北区龙山街道柏树堡立交至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北环立交,为改扩建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线路线长4.26k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56m;辅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全线改造立交4座(柏树堡立交、龙山立交、余松路立交、北环立交),主要含双向六车道车行地通道1座,长132m;桥梁17座/3453.136m,其中:新建匝道桥9座,拼宽桥8座;改造人行地通道1座;建设人行天桥5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及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建设工期为2023年3月开工,2027年6月竣工,总工期51个月。总投资1693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553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项目一标段于2023年3月完成了施工生活区建设,实施了表土剥离,并采取了临时覆盖、草皮护坡绿化、撒播草籽、布设排水沟等水保措施;项目二标段暂未动工。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线)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已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最高标准(一级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择了渝北区江北机场D6地块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为弃渣场,并已签订协议。该建设垃圾消纳场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准,剩余容量满足本项目弃渣需求。弃渣场选择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15.67hm2,损毁植被面积9.09hm²。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374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082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立交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场和施工便道等5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工程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后运至表土堆场;雨季拓宽路基开挖前,在拓宽区域外缘设置临时拦挡,把雨水拦截在开挖区域外,排入周边排水系统。施工中,遇降雨天气时,对施工产生的路基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方等区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对松散材料、边坡下坡侧进行临时拦挡;路基形成后,先开挖好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沟槽,当作临时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沙池进行泥沙沉淀后,排入周边排水系统。施工后期,路基填筑压实后,施工人行道透水铺装等;完成永久排水管网及路边排水沟、盖板沟等;实施新建挖方及填方边坡绿化;对改造后的中分带及交通岛、人行道分隔带等实施绿化、行道树等措施。
2.立交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工程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后运至表土堆场;路基开挖前,在拓宽区域外缘设置临时拦挡,把雨水拦截在开挖区域外,排入周边排水系统;桥梁墩台开挖前,在坡面上游临时截水沟,把雨水拦截在开挖区域外,排入周边排水系统。施工中,遇降雨天气时,对施工产生的路基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方等区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对松散材料、边坡下坡侧进行临时拦挡;路基形成后,先开挖好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沟槽,当作临时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沙池进行泥沙沉淀后,排入周边排水系统。对施工产生的桥梁墩台裸露边坡、地表及临时堆方等区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在坡面下游侧设置拦挡,防止土体滚落;涉河墩台施工采用土袋围堰兼作临时拦挡。施工后期,路基填筑压实后,施工人行道透水铺装等;完成永久排水管网及路边排水沟、盖板沟等;实施新建挖方及填方边坡绿化;对改造后的中分带及交通岛、人行道分隔带、立交扰动区等实施土地整治,灌、草覆绿、行道树等措施。
3.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施工前期,开挖场地前进行表土剥离;沿施工生活区场地用地范围线内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沙池进行泥沙沉淀后,并顺接已成排水系统;在开挖平整生活区周边设植草措施防护。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绿化。
4.表土堆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场坡脚布设装土编织袋临时拦挡。表土堆放期间,遇到降雨采取防雨布临时覆盖。表土回填利用后,按照各自所在区域要求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5.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期,开挖场地前进行表土剥离;在路旁设置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施工中,遇降雨天气,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等区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828.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319.97万元,方案新增508.1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0.45万元,植物措施174.03万元,监测措施60.1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74.07万元,独立费用73.51万元,基本预备费25.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64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一)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土石方乱挖乱填乱放;统筹安排工期,尽早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路基工程填方路段施工前修建挡墙,做好“先挡后填(弃)”工作,防止溜渣。
附件: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万元) |
备注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 |
40.45 |
2677.5 |
2717.95 |
|
一 |
路基工程区 |
9.20 |
2038.42 |
2047.62 |
|
二 |
立交工程区 |
6.05 |
637.87 |
643.92 |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44 |
1.21 |
2.65 |
|
四 |
表土堆场区 |
0.85 |
|
0.85 |
|
五 |
施工便道区 |
22.91 |
|
22.91 |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 |
174.03 |
638.97 |
813 |
|
一 |
路基工程区 |
|
325.56 |
325.56 |
|
二 |
立交工程区 |
55.45 |
311.32 |
366.77 |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20.21 |
2.09 |
22.30 |
|
四 |
表土堆场区 |
41.13 |
|
41.13 |
|
五 |
施工便道区 |
57.24 |
|
57.24 |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 |
60.12 |
|
60.12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 |
74.07 |
3.50 |
77.57 |
|
一 |
路基工程区 |
4.00 |
|
4.00 |
|
二 |
立交工程区 |
16.04 |
|
16.04 |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36 |
3.50 |
3.86 |
|
四 |
表土堆场区 |
20.13 |
|
20.13 |
|
五 |
施工便道区 |
29.25 |
|
29.25 |
|
六 |
其他临时工程 |
4.29 |
|
4.29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73.51 |
|
73.51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56.09 |
|
56.09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17.42 |
|
17.42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422.18 |
3319.97 |
3742.15 |
|
II |
基本预备费 |
25.33 |
|
25.33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60.648 |
|
60.648 |
|
水土保持总投资(Ⅰ+Ⅱ+Ⅲ) |
508.16 |
3319.97 |
3828.13 |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