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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245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4〕5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能重庆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09-500000-53-01-024052)和《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471日受理该申请,并于75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715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75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改建铁路三江至南川线关坝支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綦江区水利局、国能重庆铁路运输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不予通过技术评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弃渣场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及现状等内容调查、阐述不清楚。

    二、部分弃渣场已实施的排水、排洪设施过流能力不够,方案分析评价不到位。

    三、方案对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调查不清、存在的问题评价不实,未对弃渣场及其附属建筑物提出整改措施。

    四、附件、附图不完整。

    专家组长: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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