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078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4〕1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梁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55-76-01-118303)和《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4.81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35.4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0.95万元,方案新增1134.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16.64万元,植物措施69.34万元,监测措施87.5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50.52万元,独立费用152.32万元,基本预备费58.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9.47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梁平区 | |||||||||
项目规模 |
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043万m3 |
总投资(万元) |
105921.23 |
土建投资(万元) |
39925.0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8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124.81 |
永久占地(hm2) |
66.74 |
临时占地(hm2) |
58.07 | |||||||||
土石方量(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枢纽工程 |
坝枢工程 |
16.59 |
2.51 |
|
13.60 | |||||||||
道路工程 |
10.63 |
4.74 |
|
5.85 | ||||||||||
渣场 |
0.48 |
0.35 |
|
| ||||||||||
库区 |
0.27 |
|
|
| ||||||||||
小计 |
27.97 |
7.60 |
|
19.45 | ||||||||||
供水及灌溉工程 |
输水工程 |
21.86 |
22.22 |
|
| |||||||||
道路工程 |
5.12 |
5.61 |
|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2.38 |
2.45 |
|
| ||||||||||
小计 |
29.36 |
30.28 |
|
| ||||||||||
|
合计 |
57.33 |
37.88 |
|
19.45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低山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4.8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2083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927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坝枢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主坝截水沟305m 主坝排水沟265m 管理房截水沟14m 管理房排水沟17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91万m3 土地整治2.01hm2 覆土0.38万m3 |
主体设计: 主坝设置C25砼框格植草护坡1275m2 管理房设置C25砼框格植草护坡460m2 方案新增: 植树2666株 撒播种草2.01hm2 |
方案新增: 无纺布20000m2 沉沙池4座 竹胶板500m | ||||||||||
渣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48万m3 C20砼挡墙20m C20砼排水沟930m C20砼沉沙池2座 排水盲沟350m 土地整治1.77hm2 覆土0.35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1966株 撒播种草1.77h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300m 临时撒草0.20hm2 无纺布1000m2 | |||||||||||
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
主体设计: 截水沟510m 排水沟1225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45万m3 土地整治0.91hm2 覆土0.22万m3 |
主体设计: C25砼框格植草护坡6397m2 方案新增: 植行道树400株 植树733株 撒播种草0.71hm2 |
主体设计: M7.5浆砌块石排水沟2218m 方案新增: 竹胶板2500m 撒播种草0.65hm2 无纺布1000m2 沉沙池14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
|
|
方案新增: 无纺布500m2 临时排水沟300m 沉沙池2座 | |||||||||||
临时堆料场防治亚区 |
|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长500m 临时排水沟280m 沉沙池2座 无纺布2000m2 | |||||||||||
库区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58万m3 |
|
|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输水工程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4.22万m3 土地整治42.44hm2 覆土5.04万m3 M7.5浆砌块石田坎恢复200m |
主体设计: 草皮护坡370m2 景观绿化56m2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11.32hm2 |
方案新增: 竹胶板长10000m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1100m 无纺布50500m2 | ||||||||||
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2.43万m3 土地整治8.67hm2 覆土2.77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1955株 撒播种草1.76hm2 |
主体设计: M7.5浆砌块石排水沟3844m 方案新增: 竹胶板2000m 撒播种草2.81hm2 无纺布10000m2 沉沙池29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51万m3 土地整治1.82hm2 覆土0.58万m3 |
方案新增: 植树455株 撒播种草0.41hm2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长2040m 沉沙池12座 无纺布2000m2 | |||||||||||
投资(万元) |
792.22(新增516.64) |
94.96(新增69.34) |
250.27(新增150.5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535.41(新增1134.46) |
独立费用(万元) |
152.32 | |||||||||||
监理费(万元) |
17.42 |
监测费(万元) |
87.59 |
补偿费(万元) |
99.47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梁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实 |
法定代表人 |
刘正辉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2栋 |
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28号 | |||||||||||
邮编 |
400020 |
邮编 |
4052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憬13***24 |
联系人及电话 |
蔡德成,13***98 | |||||||||||
传真 |
023-88***55 |
传真 |
023-53***71 | |||||||||||
电子信箱 |
92***09@qq.com |
电子信箱 |
39***20@qq.com | |||||||||||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0月13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梁平区水利局、重庆梁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领导、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各专家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2月21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4.81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其中库区位于梁平区蟠龙镇,枢纽坝区位于梁平区蟠龙镇和福禄镇,输水管道位于梁平区福禄镇、曲水乡、石安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法人为重庆梁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任务是具有场镇及工业园区供水、灌溉及农村人畜用水等综合功能。银河桥水库属于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43万m3,年供水量735万m3,设计灌溉面积1.53万亩。本工程枢纽大坝、取水建筑物、供水干管、石安供水管(供S0+000.00~供S2+045.40)级别为3级,枢纽次要建筑物、玉水桥和石安供水泵站、福曲供水管、福禄供水管、石安供水管(供S2+045.40~供S5+756.20)、石安供水管二段、曲水供水管级别为4级,枢纽临时建筑物、灌区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项目由枢纽工程和供水及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主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1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主坝坝轴线长191m,最大坝高57.0m;副坝位于主坝坝址右岸上游约200m垭口处,为C20砼重力坝,坝顶高程318.00m,坝轴线长98m,最大坝高17.0m;泄水建筑物布置在主坝河床中部偏右岸,桩号为坝横0+094.50~坝横0+111.00,坝段长16.5m,溢流坝堰型采用实用堰;取水建筑物布置于大坝右岸非溢流坝段,型式为坝式取水塔,分五层取水,放空建筑物是利用取水塔最底层取水钢管兼做放空管;上坝公路布置在右岸,起点与现有道路相接,终点在副坝左坝肩,全长595.88m;管理房设置于右岸,房屋建筑面积为1050m2;库区淹没土地总面积为53.76hm2。供水与灌溉工程包括1条供水干管、1条灌溉干管、5条供水支管(福曲供水支管、曲水供水支管、石安供水支管、石安供水支管二段和福禄供水支管)、3条灌溉支管(福曲灌溉支管、南溪灌溉支管、里骆灌溉支管)以及泵站等附属设施,管道总长50.18km,敷设型式均为埋管敷设。
枢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共布设1座渣场、1座临时堆料场、7.83km施工道路及建筑面积为5360m2的施工临时设施;供水及灌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共布设14.23km施工道路及建筑面积为8840m2的施工临时设施。
本工程占地共计124.81hm2,其中:永久占地66.74hm2,临时占地58.07hm2。本工程挖方总量57.33万m3(含表土剥离9.27万m3),填方总量37.88万m3(含表土回覆9.27万m3),区间调配方6.29万m3,余方总量19.45万m3,运至1#渣场堆放。本项目不设置集中移民安置点,专项设施单独立项进行审批,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该专项设施建设单位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纳入本方案。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5921.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925.07万元。本工程总工期为40个月,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2027年8月完工。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未占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但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方案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建设类一级(最高级)标准,同时将林草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梁平区规自、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和所属乡镇的书面确认。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共计114.73hm2;损毁植被面积共计29.12hm2。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21万t,新增流失量0.93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枢纽工程、供水及灌溉工程2个一级防治区,枢纽工程防治区分为坝枢工程、渣场、道路工程、施工生产生活、临时堆料场和库区6个防治亚区,将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域分为输水工程、道路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3个防治亚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枢纽工程防治区
①坝枢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剥离枢纽区内的表土,就近堆放于临时堆料场内。施工过程中,永临结合对主坝左岸、管理房开挖边坡坡顶、马道和坡脚设置截排水沟,在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为防止坝肩开挖土石滚落造成水土流失,在大坝两坝肩边坡坡脚设置竹胶板进行临时拦挡;在降雨期间拟采用无纺布对坝区内裸露的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渣进行覆盖;对主坝左岸、管理房开挖边坡采取植草护坡。完工后,对大坝下游永久范围内的施工临时用地和未扰动耕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植被,并对稀疏林地进行补植。
②渣场防治亚区
堆渣前,对渣场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尾部,同步做好表土堆场临时防护措施。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堆渣前在渣场堆渣边坡坡脚修筑挡渣墙,并在弃渣场四周修筑排水沟,排水沟接入自然水系前进入沉沙池进行沉沙处理,同时在渣场底部设排水盲沟顺接至渣场下游。堆渣过程中采取分层堆放、分层压实的施工工艺,土石方压实系数不低于0.9,堆渣边坡坡比控制在1:2.0,保证弃渣边坡稳定。堆渣结束后,对渣场堆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原地貌。
③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剥离新增道路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表土就近堆放于临时堆料场或渣场内。施工过程中,在坝枢工程上坝公路开挖边坡及临时道路汇水侧设置截排水沟,在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在路基下边坡设置竹胶板进行临时拦挡,对堆存在道路下边坡的表土以及回填的土质边坡进行临时撒草,降雨期间,对不适宜采取撒播种草防护或未及时采取撒播种草防护的边坡,采用无纺布进行临时覆盖。完工后,在永久道路两侧地形较缓的土质坡面植行道树,对临时道路新增占地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恢复原地貌,原为耕地的覆土还耕、原为林地的恢复植被。
④施工生产生活防治亚区
施工前,根据各施工场地布置情况在其周边开挖简易排水土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然后排入自然沟道。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场平形成的土质边坡采取临时覆盖。
⑤临时堆料场防治亚区
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料场堆料边坡坡脚设置填土编织袋挡土墙,挡土墙外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降雨期间,对堆料边坡采取无纺布进行临时覆盖。
⑥库区防治亚区
施工前,方案设计剥离库内临时堆料场、库内临时道路占地范围的表土,剥离表土拟就近堆放于道路两侧和临时堆料场内。
2.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①输水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对泵站等输水永久建筑物占地范围和埋管管沟开挖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于泵站永久占地范围和管道两侧作业带内。施工过程中,对玉水桥提水泵站南侧和西南侧填方边坡采取草皮护坡防护,对玉水桥提水泵站和石安提水泵站站内可绿化区域进行景观绿化;对玉水桥提水泵站回填边坡坡脚设置填土编织袋挡土墙进行临时拦挡,降雨期间,采用无纺布对泵站内裸露的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渣进行覆盖;对管槽开挖后预留的回填土石方拟就近分段堆放于管道一侧,同时要求对临时堆存的土石方与表土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沿河道横坡敷设段土石方堆渣下边坡设置竹胶板进行临时拦挡,对穿河及穿路段堆放于管线一侧的预留土石方设置竹胶板进行临时拦挡,对顺坡敷设段土石方每隔20m沿等高线设置填土编织袋挡土墙进行临时拦挡;降雨期间,采用无纺布对管道沿线开挖裸露的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渣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对埋管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恢复原地貌,原为耕地的覆土还耕,原为林地的采取撒播种草防护。
②道路工程防治亚区
施工前,剥离道路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表土就近沿道路沿线分段堆放。施工过程中,在临时道路汇水侧设置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砂池;沿陡坡段路基下边坡设置竹胶板进行临时拦挡,对堆存在道路下边坡的表土以及回填的土质边坡进行临时撒草,降雨期间,对不适宜采取撒播种草防护或未及时采取撒播种草防护的边坡采用无纺布进行临时覆盖。完工后,对临时道路新增占地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恢复原地貌,原为耕地的覆土还耕、原为林地的恢复植被。
③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各施工区内的表土,就近分散堆放于各施工点内;同时根据各施工场地布置情况在其周边开挖简易排水土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然后排入自然沟道。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和施工场地场平形成的土质边坡采取临时覆盖。完工后,对施工临时设施占地进行土地整治,然后恢复原地貌,原为耕地的采取覆土还耕,原为林地的恢复植被。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35.4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00.95万元,方案新增1134.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16.64万元,植物措施69.34万元,监测措施87.5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50.52万元,独立费用152.32万元,基本预备费58.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9.47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弃渣,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加强弃渣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万元) |
审核投资(万元) |
核增、减(+、-)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510.66 |
275.58 |
786.24 |
516.64 |
275.58 |
792.22 |
5.98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224.41 |
275.58 |
499.99 |
237.33 |
275.58 |
512.91 |
12.92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286.24 |
|
286.24 |
279.31 |
|
279.31 |
-6.93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69.69 |
24.82 |
94.51 |
69.34 |
25.62 |
94.96 |
0.45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50.65 |
22.9 |
73.55 |
50.3 |
22.9 |
73.2 |
-0.35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19.04 |
1.92 |
20.96 |
19.04 |
2.72 |
21.76 |
0.80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95.33 |
|
95.33 |
87.59 |
|
87.59 |
-7.74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42.55 |
|
42.55 |
40.55 |
|
40.55 |
-2.00 |
2 |
供水及灌区工程防治区 |
52.78 |
|
52.78 |
47.04 |
|
47.04 |
-5.74 |
四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145.93 |
99.75 |
245.67 |
150.52 |
99.75 |
250.27 |
4.60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49.13 |
27.41 |
76.54 |
53.33 |
27.41 |
80.74 |
4.20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96.8 |
72.34 |
169.13 |
97.19 |
72.34 |
169.53 |
0.40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50.4 |
|
150.4 |
152.32 |
|
152.32 |
1.92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67.14 |
|
67.14 |
70.52 |
|
70.52 |
3.38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83.27 |
|
83.27 |
81.8 |
|
81.8 |
-1.47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972.01 |
400.15 |
1372.16 |
976.41 |
400.95 |
1377.36 |
5.20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58.32 |
|
58.32 |
58.58 |
|
58.58 |
0.26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26.03 |
|
26.03 |
27.12 |
|
27.12 |
1.09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32.29 |
|
32.29 |
31.46 |
|
31.46 |
-0.83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99.46 |
|
99.46 |
99.470 |
|
99.470 |
0.01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23.09 |
|
23.09 |
23.09 |
|
23.09 |
0.00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76.37 |
|
76.37 |
76.38 |
|
76.38 |
0.01 |
八 |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
1129.79 |
400.15 |
1529.94 |
1134.46 |
400.95 |
1535.41 |
5.47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483.01 |
325.89 |
808.9 |
502.23 |
325.89 |
828.12 |
19.22 |
2 |
供水及灌溉工程防治区 |
646.78 |
74.26 |
721.04 |
632.23 |
75.06 |
707.29 |
-13.75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