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4〕1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中交渝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8-500000-48-01-018364)和《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2118.2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028.48万元,方案新增89.78万元(其中:施工临时措施56.78万元,独立费用33.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
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月3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复审会。北碚区水利局、合川区水利局、重庆中交渝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中路黄河(山西)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和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1月31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简况
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包括主线和澄江支线两部分,为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为重庆中交渝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线全长35.530km,其中:扩建段起点顺接渝武高速公路(北环立交至蔡家立交段)拓宽工程终点K13+900,终点接既有G75兰海高速K15+929,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1.5m,分离式路基宽度20.75m,长度2.026km;新建段起于K15+929,终点(K49+663)位于枫木村接规划合川入城大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16.75m,长度33.504km。澄江支线全长2.705km,起于主线梁家河村设澄江枢纽互通与主线相接,终点在G212澄江收费站旧址南侧附近,顺接规划的合璧津高速连接线,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13.0m。路线涉及北碚区蔡家镇、施家梁镇、水土镇、东阳镇、澄江镇和合川区草街街道。项目设置桥梁 9.987km/25座,隧道11.573km/4座,互通立交6座,沿线设施11处,改移道路7.562km/26处,改移沟渠0.916km/7处,改河2处。根据建设需要,项目设施工生产生活区31处(新增占地27.31hm2),新建施工便道10.763km和利用原有便道14.43km(新增占地6.46hm2),弃渣场32.63hm2/5处,表土堆放场3.83hm2/12处。项目总占地面积321.15hm2,其中:永久占地250.92hm2,临时占地70.23hm2。项目挖方总量1341.71万m3(含表土剥离61.45万m3),填方总量877.16万m3(含表土回覆61.45万m3),弃方464.55万m3。项目已于2021年7月开工,计划 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项目总投资103.2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6.70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介绍基本清楚。
2020年11月20日,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0〕80号”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
(三)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形的分析。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十六条,本项目未发生该条款中所规定的5类重大变化情形,无需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本项目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10处弃渣场,施工阶段取消8处、使用2处,另选址新设3处,共计使用弃渣场5处,其中5分部8#弃渣场、6分部9#弃渣场等2处弃渣场与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一致,且弃渣场等级未提高,不构成变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十七条规定,将新设置3处弃渣场纳入弃渣场变更补充报告。
(一)弃渣场变更情况介绍基本清楚。
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本项目共设置10处弃渣场,占地面积61.74hm2,设计弃渣总量613.11万m3。施工阶段实际设置弃渣场5处,其中:2处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位置一致且弃渣场等级未提高;另选址新设弃渣场3处。目前,5处弃渣场已全部启用,占地面积32.63hm2,计划弃渣量464.55万m3,其中变更弃渣场占地面积22.59hm2,计划弃渣量326.10万m3。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变更理由。
施工图阶段及施工阶段,因弃渣运输距离、运输道路穿越保护区、土石方减量化和资源化导致弃渣减少、土地权属人不同意征地等原因,取消了已批复的8处弃渣场,另选址新设置了3处弃渣场。
三、弃渣场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1.本次变更的3处弃渣场已取得了北碚区和合川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选址确认,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2.弃渣场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也避开了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
3.弃渣场周边存在一定数量的居民点、道路等保护对象,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弃渣场专项设计及弃渣场稳定性评价报告,评估结论为弃渣场整体稳定,对周边相关对象安全基本无影响。
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一)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其中:3级弃渣场1处,拦挡工程级别为3级;4级弃渣场2处,拦挡工程级别为4级。截排水设计标准采用5年一遇10min短历时设计暴雨。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1. 3分部6#弃渣场(堆渣已完成)
弃渣前,进行了表土剥离,渣场底部设置排水盲沟;北侧边坡坡脚实施了部分浆砌片石挡渣墙。堆渣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置方式,并设置分级平台;裸露面采取了土工布临时苫盖;渣场周边布设了部分排水沟。堆渣完成后,实施了覆土整治、顶部平台复耕、边坡植草护坡等措施。后续,尽快完善拦挡工程、周边排水沟以及平台截水沟,排水沟出口实施圆管涵、急流槽以及沉淀池等顺接措施;完善顶部土地整治,边坡绿化进行补植。
2. 2分部4#和4分部13#弃渣场(正在堆渣)
弃渣前,进行了表土剥离,渣场底部设置排水盲沟和圆管涵;渣场周边部分设置了排水沟;2分部4#渣场下游坡脚实施了C20片石砼挡渣墙。后续堆渣过程中,采取分级堆放、分层碾压的堆置方式,并设置分级平台;尽快完善2分部4#渣场北侧边坡坡脚拦挡工程以及实施4分部13#渣场拦挡工程;完善渣场周边排水沟、出口急流槽及沉淀池等顺接措施,结合平台进度实施平台截水沟;裸露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堆渣完成后,实施覆土整地,4分部13#渣场顶部平台复耕,其余土地乔灌草结合的方式恢复植被。
五、弃渣场变更投资概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2118.2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028.48万元,方案新增89.78万元,其中:施工临时措施56.78万元,独立费用33.00万元。
六、其他
3分部6#弃渣场堆渣已完成,但措施实施不完整,应及时按设计要求整改和完善。其他正在堆渣的弃渣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堆置,确保渣场堆渣过程及运行安全稳定,并按节点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附件: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2月1日
附件
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弃渣场变更
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新增投资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 |
|
1941.54 |
1941.54 |
|
1872.14 |
1872.14 |
-69.40 |
一 |
拦挡工程 |
|
514.26 |
514.26 |
|
589.91 |
589.91 |
75.65 |
二 |
排水工程 |
|
1249.52 |
1249.52 |
|
1097.98 |
1097.98 |
-151.54 |
三 |
土地整治 |
|
101.27 |
101.27 |
|
102.55 |
102.55 |
1.28 |
四 |
表土工程 |
|
76.49 |
76.49 |
|
81.69 |
81.69 |
5.20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 |
|
130.73 |
130.73 |
|
137.58 |
137.58 |
6.85 |
一 |
绿化(乔、灌、草) |
|
130.73 |
130.73 |
|
137.58 |
137.58 |
6.85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 |
|
|
|
|
|
|
0.00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 |
61.55 |
18.77 |
80.32 |
56.78 |
18.77 |
75.55 |
-4.77 |
一 |
临时措施 |
61.55 |
18.77 |
80.32 |
56.78 |
18.77 |
75.55 |
-4.77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33.00 |
|
33.00 |
33.00 |
|
33.00 |
0.00 |
一 |
技术咨询费 |
33.00 |
|
33.00 |
33.00 |
|
33.00 |
0.00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94.55 |
2091.03 |
2185.58 |
89.78 |
2028.48 |
2118.26 |
-67.32 |
|
变更总投资 |
94.55 |
2091.03 |
2185.58 |
89.78 |
2028.48 |
2118.26 |
-6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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