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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177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3〕4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212-500112-04-01-571325)和《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对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场镇北侧,项目在20232月获得重庆市发改委核准批复,建设170万千瓦级燃气(700MW--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配套设施。全厂配置19H级燃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年发电量24.66亿kW·h

    本工程生活用水取自市政自来水,生产用水以长江干流地表水为取水水源,新建移动式趸船取水,取水设施设置在洛碛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约300m处的长江左岸,取水泵船规模按2台机组补给水量考虑,11备,预留二期1台泵位。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长江干流。

    本工程取水趸船规模按2台机组补给水量考虑,11备,预留二期1台泵位,新鲜水取用量549m³/h,年利用小时数按4000h计,2025规划水平年取水总量219.6m3

    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工程年取水量219.6,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P=97%可供水量的0.0013%0.0025%,取水口处水量充足,可满足取水要求。

    取水口河段长江干流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生产的酸碱废水经生产废水站处理后排入渝北区洛碛镇第一污水处理厂,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大沙溪,经3.5km后汇入长江。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本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620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附件

    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62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渝北区水利局、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望晟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书》,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审核,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场镇北侧,项目在20232月获得重庆市发改委核准批复,建设170万千瓦级燃气(700MW)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配套设施。全厂配置19H级燃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年发电量24.66亿kW·h

    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生活用水取自市政自来水,生产用水以长江干流地表水为取水水源,拟新建移动式趸船取水,取水设施拟设置在洛碛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约300m处(长江左岸),新鲜水取用量549m³/h,年利用小时数按4000h计,年取水总量219.6,设计供水保证率97%,取水泵船规模按2台机组补给水量考虑,11备,预留二期1台泵位。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报告书》论证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合适。

    分析范围:渝北区、长江干流寸滩水文站~长江渝北幸福村河段(长约56.5km),重点分析项目所在的五级分区。

    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确定为寸滩水文站~工程取水口区间河段,长约48.9km

    取水影响论证范围:项目取水口~长江渝北区与长寿区交界处河段,全长5.5km

    退水影响论证范围:渝北区洛碛第一污水处理厂所在大沙溪退水口~河口,长约3.5km,以及长江大沙溪河口至长江渝北幸福村(长江三峡水库巴南、长寿保留区),全长2.5km

    《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基本合适。

    三、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

    《报告书》现状水平年确定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基本合适。

    四、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基本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报告书》提出的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基本合理。

    本项目采用一水多用、分级使用、重复利用措施,单位装机容量用水量0.231m³/s·GW),单位发电量取水量0.89m3/MW·h),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8.3%,用水、节水指标均优于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本项目用水、节水水平较为先进。

    建设项目需水预测、可供水量及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节水要求。工程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节水评价及节水措施基本可行,符合节水要求。

    六、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符合《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发电厂节水设计规程》(DL/T55132016)、《取水定额 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21)、《重庆市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要求。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渝水〔202292号),渝北区2021-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8亿m3,据《重庆市水资源公报》(2021年),渝北区2021年总用水量3.285亿m3,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要求。

    本工程至2025年新增取水总量219.6m3,根据《渝北区水利局关于中广核新能源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取水量与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本项目新增用水量不突破渝北区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本工程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公共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单位装机取用新水量0.231m³/s·GW),至规划水平年2025年,一期工程新鲜水取用量549m³/h,年利用小时数按4000h计,年取水总量219.6

    《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报告书》依据寸滩水文站19402018年共79年实测径流系列进行水文分析,取水口位于寸滩水文站上游约51km处,与寸滩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相差甚小,且区间无大支流汇入,取水口处径流直接采用寸滩水文站实测径流成果,计算方法合理。

    本工程年取水量219.6,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P=97%可供水量的0.0013%0.0025%,本工程取水水源水量充足,可满足取水要求。

    取水口河段长江干流现状水质满足《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要求。通过对工程取水口水位(水深)、取水河段岸滩稳定性以及取水口位置等方面的分析,认为建设项目取水口河段河岸稳定性较好,取水口水位(水深)满足要求,取水口设置合理。

    《报告书》提出的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可信。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本工程取水不会对现有取水户及河道生态流量产生明显影响,长江来水量丰富,工程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影响较小。

    本工程生产污废水主要包括化学制水系统产生的反洗排水、反渗透浓水、酸碱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考虑本燃机机组的工艺情况,本工程反洗排水接入净水站作为补给水原水,反渗透浓水进入循环水泵房复用;冷却塔排水一部分作为冲洗杂用水消耗,一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酸碱废水经生产废水站处理后排入渝北区洛碛镇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沙溪,经3.5km后汇入长江。厂区内所有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渝北区洛碛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沙溪。

    《报告书》提出的工程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其他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可信。

    九、水资源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运行期水资源监测方案和制度,取水计量、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

    2023616日            

    相关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渝北燃气发电(调峰)项目一期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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